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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4 08:40:57 0人浏览

导读:

房屋漏水在日常生活中还是经常发生的,但发生的原因是很多的,有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也可能是业主自己的原因。那么房屋漏水赔偿责任?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房屋漏水赔偿责任
  •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因为楼上楼下之间房屋漏水问题而发生摩擦,有些住户的楼上厨房漏水了,水渗到房屋里面,导致楼下住户的房子墙面上都是水迹。那么厨房漏水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厨房漏水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

      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物权...

  • 针对房屋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的问题,我们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房屋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基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造成的漏水,物业当然有责任,因为物业负责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物业要尽到维护和保障房屋相关设施的义务。

    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以及侵权第三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相应的维修,并且针对造成房屋的损害以及财产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房屋漏水,物业不一定有责任。如果是因为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保修期内房屋漏水,应当由开发商负责。如果是非因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而是因为正常的损耗造成公共区域漏水的,物业应当负责维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且造成的损失的话,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另一方当事人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应当赔偿受损失一方因信赖所造成的损失,能够采取措施挽回的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无法挽回的赔偿经济损失。

    由此可见,缔约过失责任只能是在当事人存在有过错且因为此过错使得对方产生信赖利益的损失,才会依据损失来赔偿,没有过错或者是过错没有产生可以补偿的损失的,是不需要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一、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

      3、赔偿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以求回复到先前的状态;

      违约责任则赔偿当事人的期待利益损失,目的在于达到犹如合同全部履行的状态;

      在具体的责任形式上,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单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违约责任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等。

      4、损害赔偿的限度不同

      基于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损失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则不存在这...

  • 下面我为来大家解答一下出租屋漏水责任怎么认定的问题。

    我们在生活当中,租赁了房主的房屋,遇到房屋漏水,如果给其他人造成损失,那么由谁负责赔偿,关键在于对该损害结果,谁有过错。如果出租房漏水,属于房东交付房屋不合格,若你在正常合理规范的情况下用水,那么应当由房东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你应及时通知房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将会就未及时通知房东、未采取相应的合理措施造成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不属于房东的责任,是租客在使用过程中用水不当或使用房屋不当造成的漏水,那么,则应当由租客承担责任。如果相邻方也有过错,那么,就应当按照过错来分别承担。

    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各方协商解决不成,则最好先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层漏水原因进行鉴定,然后再确定各方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

  • 因房屋本身导致租房漏水是房东的责任,因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房子漏水的是租客的责任。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漏水,房东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漏水,租户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针对房屋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的问题,我们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房屋漏水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基于公共设施的损坏造成的漏水,物业当然有责任,因为物业负责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物业要尽到维护和保障房屋相关设施的义务。

    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应当由开发商以及侵权第三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相应的维修,并且针对造成房屋的损害以及财产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房屋漏水若是出现下列情况,则物业有责任,即物业存在疏于管理、未及时处理。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承担公平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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