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2 15:48:59 0人浏览

导读:

社保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是职工因工意外死亡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补偿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配偶每月40%。那么社保意外死亡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
  • 社保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是职工因工意外死亡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补偿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配偶每月4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酒后意外死亡事件的赔偿标准要看责任怎么划分,具体有如下情形:1、如果没有其他人的原因而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的死亡,则责任自负;2、如果是因为和同桌一起饮酒过量导致的死亡,同桌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同桌人对死者是否有进行规劝的行为;3、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4、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5、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如果夫妻一方因意外死亡,其家属一般都会获得一笔赔偿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对于其中的亲属抚恤金,直接支付给死者生前所供养的亲属;其余部分,可比照遗产来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我国劳动法注重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保护,规定了工伤保险死亡情况下的赔偿规定,那么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的原则、工伤保险死亡的赔偿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二、工伤保险的原则

      一是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待遇过高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会导致社会的矛盾。

      二是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论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还是待遇水平都要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考虑,使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

      三是考虑新老政策的平稳...

  •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进入伏天后,天气闷热异常,一些医院接诊了不少中暑患者。记者在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有一些患者在痊愈后疑问:自己买过意外保险,中暑能否获得理赔?据保险公司人士介绍,目前存在的任何一款疾病保险中,都不存在“中暑”需要赔偿的字样。因为从保险的解释来说,中暑不属于意外险范围。他们表示,中暑应该不算意外。意外伤害险必须同时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前提条件,但天气炎热应该不算突发的、不可预测的。保险公司指出,中暑是身体对自然气温变化的不适应,属于生理反应,而非意外伤害事故。

      那么,中暑是否就不能获得任何理赔了呢?记者了解到,这应该与被保险人中暑后果以及所投保的险种关系密切。万一发生中暑,市民可利用住院医疗险、门(急)诊医疗险等相关险种进行索赔。有时候,被保险人有心脏病等病史,由于天热而诱发,发生的住院、诊疗等费用,医疗保险可以给予赔偿。除此之外,如果因中暑死亡的,寿险应赔偿...

  • 劳动者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以下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配偶每月占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
  •   购买了社保的人因为工伤意外死亡的,是有赔偿的。那么社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之和不应高于100%.

      计发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

  • 意外伤害赔偿新标准:意外医疗赔付,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时,由此而产生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情形进行医疗费用的赔付;意外住院津贴;残疾赔付;死亡赔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