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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5 10:57:41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律保护自然人民事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损害赔偿是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那么人身损害标准赔偿是什么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 在发生人身问题上的纠纷建议当事人选择诉讼的途径去解决。这个过程中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2019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多久?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2019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标准1、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侵害身体权的...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若遇到人身侵权,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帮工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帮工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到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受赔偿职责。被帮工人明确拒却帮工的,不承受赔偿职责;但能够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赔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到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受赔偿职责。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无赔偿本领的,能够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赔偿。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花费以及因丧失劳动本主管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
  •   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法制环境的建全,人身损害赔偿作为公民民主地位提高的重要标志,也在得到不断的完善。以人为本的理念也越来越体现在立法和司法活动中。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界定和赔偿范围

      从人身损害赔偿的现有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人身损害包括两方面,其一为自然人身体或生命受到的伤损或生命的终结,进一步讲是指人的身体的某一部位或器官所受到的暂时或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另一方面,在自然人身体受到或未受到损伤的情况下给自然人造成暂时或永久性的感官痛苦,或者说是对自然人造成的精神损害。

      目前我国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因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1、国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赔偿的类型分行政和刑事赔偿两方面。但归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这样几种:一是因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限制自然人人身自由的赔偿;二是因错误判决且其刑罚已执行完毕,后改判无罪的赔偿;三...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一至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生活当中总是充满着意外,这些意外可能会导致人出现一定程度的伤残情况,伤残情况的鉴定标准我国有相关的规定的,比如十级伤残我国更是非常详细。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眼睛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眼睛十级伤残鉴定标准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2、评定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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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体伤残鉴定标准全文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用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检案实践经验,在归纳、衔接原《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条款内容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整并划分等级而制定,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本标准参考的有关标准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的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身损害是经常出现的事情,人身权利作为每个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它包括健康权和自由权等权利。我们的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遭遇到人身损害,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法规要求损害人进行赔偿。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具体费用内容如下: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一)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二)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三)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四)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人身伤害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
  •   人身损害中,最终的伤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而此时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因为损害行为直接导致死亡,而另一种是因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在不同的情况下,人身损害死亡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下面由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当地...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前者是依据人身损害标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后者是劳动者依据工伤标准,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如果遭遇人身损害,可以在出院后咨询相关人士是否能够鉴定出伤残。如果可以,则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做伤残鉴定。需要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以及出院小结。出院后仍需复诊的,还需携带近期诊断报告;如果不能构成伤残建议与赔偿义务人先行协商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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