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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位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1 08:37:19 0人浏览

导读:

车险的代位求偿指的是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在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将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那么保险公司代位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保险公司代位赔偿
  •   2003年,某保险公司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赔偿纠纷一案诉至法院。  本案当事人有4位。原告:某保险公司;被告一:上海某公司;被告二:某货运公司(承运人);第三人:H海运(实际承运人)。  原告诉称:去年我们承保了自上海港运往丹麦的一批货物,被告签发了清洁提单。但这批货物至今未运抵目的港,我们认为应当被推定为灭失。之后作为涉案货物保险人,我们依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代位求偿权。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涉案货物损失及按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但被告某货运公司却认为本案原告没有合法的诉讼权利。某货运公司说:作为涉案货物的保险人,原告应证明其已经合法地取得了代位求偿权,但原告对此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原告以涉案货物推定灭失为由进行保险赔付,但涉案保险合同条款并不包括推定灭失的风险,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基础;原告无任何证据证明货物长时间没有到达...
  • 车险的代位求偿指的是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在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将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从事油料运输的个体运输户刘某,将其自购的油罐车向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刘某在运输过程中与一大货车相撞,造成油罐车罐体泄漏起火,两车均被烧毁。交警部门认定,大货车方的驾驶员应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调解由大货车方承担刘某在事故中的全部损失。但在事故的调解结束后,大货车的车主明确表示,自己既无可供赔偿的财产也没有参加保险,因此无力对刘某赔偿。刘某在向对方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将对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在对案情进行充分了解后,表示赔偿刘某车辆的损失,但要扣除20%的免赔额。刘某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在事故中并无责任,保险公司扣免赔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双方亦由此产生了纠纷。

    评析: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免赔率主要根据驾驶员在事...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常相坤。下面我针对保险公司如何行使代位追偿权,作分析如下:

      根据相关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后,可以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人或过错责任第三者行使追偿权。

      代位追偿权的行使方式具体有:

      1、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通过在现实中直接向侵权人追偿,侵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且,追偿权的范围只限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范围,由于保险公司是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才取得追偿权,追偿权的范围还不应超出保险公司实际赔偿给受害人的范围。

      2、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追偿权是在保险公司实际向受害人赔付后才取得的,因为在受害人索赔诉讼中,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均是案件中的被告。所以,保险公司应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再另行起诉主张追偿权。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文书标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厦门分公司诉B单位等保险代位追偿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字号】(2008)厦民终字第3334号

      【案件分类】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问题提示:第三人无意思联络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损害保险标的,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如何行使对第三人的代位追偿权?

      【要点提示】

      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件索引】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

  • 新保险法代位求偿的意思是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   我们在买车的时候购买一到几种汽车保险的,以此保障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能到赔偿,但是在实际中却不是那么简单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撞车了对方没有保险公司理赔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对方没有保险公司理赔吗

      如果是你的全责,你可以在车祸报警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通过现场勘察、定损,修车后再申请理赔

      车辆事故首先要报警,由交警来认定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他又没有保险,交警是必须要查扣车辆的,这样你就可以要求对方对你的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赔付,如果交警放去了车辆,你可以找交警,直到追究到事故车辆的赔偿为止;

      如果是你的全责,你可以在报警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通过现场勘察、定损,修车后再申请理赔。

      事故现场你必须向你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现场勘察后,如果是对方全责且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你可以将修理费用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交,...

  • 以下是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后,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条件:1、交通事故另一方车辆无任何保险且拒绝赔偿时,可以使用代位追偿;2、交通事故另一方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申请代位追偿;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极对待赔付义务时,可以申请代位追偿。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就交通事故私了后,如果当事人在发生车祸后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理赔,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不会理赔,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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