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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赔偿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8 13:50:42 0人浏览

导读:

一部法律的建构中,在总则部分都会包含原则性规定。这些原则贯穿着整部法律的始终,对于其他部分的条文有指导性作用。那么劳动纠纷赔偿条例?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劳动纠纷赔偿条例
  •   核心内容:劳动争议是如何处理?企业调解或仲裁具体又是如何操作的?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企业调解

      第三章 仲 裁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

  • 发布部门: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依照...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企业调解

      第三章 仲 裁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

      第四条 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

  •   1、协商程序,劳动者与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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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部法律的建构中,在总则部分都会包含原则性规定。这些原则贯穿着整部法律的始终,对于其他部分的条文有指导性作用。那么在面对劳动争议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解读。

      劳动法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规定:“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这一规定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即调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处理劳动争议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调解原则

      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

  • 劳动合同法关于赔偿的规定:单位违法解约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补偿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
  •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的问题

      我公司明明刚开始的时候与我口头约定试用期是一个月的,现在突然主管讲是3个月,我很气愤,咨询律师: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中顾网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首先是协商程序。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首先协商,找出解决的方法。

      第二是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调解。调解程序并非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却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

      第三是仲裁程序。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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