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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保险赔偿金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2 15:48:31 0人浏览

导读:

保险的出现时为了对人们生活的不同方面进行一个风险、意外的经济规避,能够尽量减少意外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损。那么,失工亡保险赔偿金额?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亡保险赔偿金额
  • 当我们的身体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会到医院进行治疗,这个一定是会花费一定的费用的,但是如果受伤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或是这一受伤是有一定的保险进行保障的,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有关的责任人对医疗费进行赔偿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工伤和意外险的医疗费赔偿。一、工伤的医疗费赔偿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导致员工死亡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对于家属来说,只要能够证明当事人确实是因工伤致死的话,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的。那么工亡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供养亲属范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

  • 任何人都无法避免随时可能出现的职业危害,一旦发生职业危害,对于职工的家庭来说是沉重的打击,对于企业来说也要承担巨额的赔偿,所以国家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给本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缓解了企业和职工的压力。今天就跟您一起来了解下骨折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骨折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主要是看骨折能够评定为工伤几级伤残,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首先看骨折部位,通常胳膊、手、腿、脚等比肋骨骨折评级要高;其次看将来恢复的程度是否影响功能,如有功能性丧失的话,评级会相对高;再次看是否有末端缺失,如果有永久性缺失,评级会高些。二、工伤待遇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 在大家平时的工作中,平安喜乐当然是我们所希望的,但不排除有很多带有危险性质的工作,以及很多工作中的机器设备万一出现了故障亦或者自己的不小心,都非常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中所受的与工作相关伤,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工伤,关于工伤是怎么赔偿的呢,其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接下来就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给大家进行介绍。一、一级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二级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三级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
  •   发生工伤事故肯定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又难以避免,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理赔的,那么工伤买了社保单位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买了社保单位赔偿吗

      公司不赔偿,国家赔偿。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

  • 你好,你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拿到之后,治疗结束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向当时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程序。
  •   当因为交通事故而引发工伤的时候,劳动者会关注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赔偿多少。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

  •   根据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等规定,所以职工在遇到难以支付医疗费用等情况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相关的医疗费。

      例如:张力是某公司职工,公司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费。2009年2月,张力在工作中受伤,公司为其支付了医疗费。2009年4月,张力因伤情复发,急需住院做二次手术,但因家庭经济困难,遂向公司讨要二次医疗费。公司拒绝给付,于是张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

      及时作出裁决,支持张力的请求。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前,如果遇到类似工伤案件,劳动...

  •   在工作中难免会有一些意外的情况,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只有我们了解掌握工伤认定的法律常识,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材料的。那么申请工伤认赔偿的材料需要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工伤认赔偿的材料

      个人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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