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矿山工伤赔偿条列

矿山工伤赔偿条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28 14:58:58 0人浏览

导读:

当劳动者遭受了工伤之后,雇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就需要对于劳动者做出法律规定的赔偿,在这个赔偿当中,包含了一项就是工伤赔偿工资。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矿山工伤赔偿条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矿山工伤赔偿条列
  • 工伤保险条例(节录)

      (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

  • 关于建筑工地的工伤赔偿规定:如果工人依法被认定为工伤,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但单位没有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单位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发生建筑工地工伤是让工人很痛苦的事情,工伤赔偿可以安抚工人。那么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工伤应该赔偿

      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二)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三)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二、认定工伤的标准是什么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导致伤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领取的费用。那么,员工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员工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具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

  • 工伤保险条例(节录)

      (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

  • 劳动者不被认定为工伤,但属于他人侵权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构成伤残等级的,则可获得伤残赔偿。行为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劳动者获得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伤赔偿后,符合条件的单位还会进行赔偿。以七级伤残为例,员工因工伤造成七级伤残的,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标准问题。我伯父是典型的农民工,在外地工作,没有想到的是发生了工伤,可是他们都是没有签合同的,那能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是不是也有标准呢?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标准问题我伯父是典型的农民工,在外地工作,没有想到的是发生了工伤,可是他们都是没有签合同的,那能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是不是也有标准呢?巧顾网律师:往往是因为农民工没有签合同发生工伤就难以获赔,但是不代表农民工发生工伤就不可以得到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要根据评定后的工伤等级来确定赔偿的标准的。《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   农民工作为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其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在遭遇工伤事故后难得到赔偿的例子比比皆是。那么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标准:

      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 70%,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3)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