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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公司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7 09:31:59 0人浏览

导读:

公司破产重组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重组公司如何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重组公司如何赔偿
  • 如果企业因重组经济性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作为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企业重组并购,并不需要赔偿员工,但因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新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作为赔偿;属于其他情形的,新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企业重组是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由于自身暴露的缺陷,需要对企业内部结构进行重新组合,这是企业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措施之一,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那么企业重组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有关内容。

      一、企业重组是怎样的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企业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企业的功能在于把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进行最佳组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市场需求和生产要素是不断变化的,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日益全球化、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 ,企业生存的内外环境的变动趋于加快,企业要在这种变动的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就必须不断地及...

  •   股权重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股权重组的方式。

      公司要对被重组公司进行重组,往往先取得被重组公司的大股东地位,减轻重组的阻力。取得股权常用的方法有资产换股权,股权互换,债权换股权,股权协议转让,法人股竞拍,二级市场收购。

      1.资产换股权的方式是较常见的,它是重组公司利用自己的优质资产换取公司股权,达到控股目的。优点在于取得股权的同时又完成了资产的注入过程。

      2.股权互换是双方股权之间的互相交换达到相互持股的目的,其优点在于不用动用现金和重组公司 的资产,其互换比例根据双方净资产评估出来的结果而定。

      3.债权换股权是由于重组公司本来就有一笔债务在被重组公司中,重组公司进行重组有两种可能:一是公司确实想进行重组;二是公司本无意重组,由于被重组公司无力偿还债务,迫于无奈进行重组。

      4.法人股协议转让最为常见,这主要由中国的特殊环境所决定的。法人股由于不能流通转...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流程应按下列步骤来走:1、向并购重组委提出申请;2、由并购重组委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进行审核工作;3、申请投票表决;4、中国证监会在网站上公布表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三条并购重组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并购重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第十九条并购重组委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进行审核工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委员为5名。并购重组委设会议召集人。第二十九条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为有条件通过的,中国证监会对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向参会委员进行反馈。第三十条并购重组委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投票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在网站上公布表决结果。
  •   现在一些上市公司偶尔会发布公告,告知进行并购重组事项。这些信息对于投资者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正确的解读有助于提高投资收益。那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利好还是利空?为此,下面就不妨赶紧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以下的内容吧!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利好吗

      1、资产重组把不宜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分离出来 (主要是剥离不良资产),同时引入新的优良资产,提高资本利润率;某些资产重组削弱、或改变了原大股东的股权,减少关联交易;还可以进入新的业务领域,避免同业竞争。资产重组后,投资者更多的看好是它的发展前景,也就是成长性,觉得有投资价值,所以资产重组是利好。

      2、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力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

  • 满足一定条件的股权转让才认定是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需要申报接收、提供材料、证监会受理、进行审核。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案例

      我公司有偿许可某企业使用我公司的商标,合同约定该企业付费80万元。但该企业付了40万元后就一直拖着未付。今年4月,该企业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现法院已正式受理。请问,我公司能否要求优先偿还欠款?

      解答

      依照我国《企业(试行)》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明确规定召开。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不执行和解协议,依法宣告破产的,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依法对破产企业进行财产清算和处理。

      按照规定,企业优先拨付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某企业欠你公司...

  • 公司股权收购的方式主要有:1、协议收购;2、要约收购,包括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和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第二十四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第二十七条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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