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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受伤如果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7 14:35:35 0人浏览

导读:

雇工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雇主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因此导致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如果受伤是第三人造成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那么雇工受伤如果赔偿?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雇工受伤如果赔偿
  • 雇工从事雇佣活动时受伤,雇主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因此导致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如果受伤是第三人造成的,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

  •   雇工受伤赔偿标准

      雇工受伤的赔偿标准是以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为依据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与诊疗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其他费用单据确定的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以受害人治疗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以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为标准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情况的,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以护理人员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护理人员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为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计算期限以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

  •   雇工受伤谁赔偿?由雇主赔偿。

      天山网讯(通讯员任万民报道)3月2日,原告唐某诉被告马某、刘某身体权纠纷一案经和静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唐某5000元,于2011年3月2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3000元,2011年5月1日之前向原告支付2000元。

      2009年5月28日,唐某受雇于刘某为其安装路灯杆,马某为刘某无偿开车运送路灯杆。当日,马某开车将旧路灯杆拉进和静县城建局院内,唐某也坐在车内,车行至城建局大门时车上的板子撞击城建局大门后反弹,将坐在车内的唐某打伤,致其右顶骨骨折。唐某当日进入和静县人民医院治疗,于2009 年6月22日出院,期间医疗费5242.1元,误工费8107.5元,伙食补助费625元,护理费1762.5元,营养费625元,共计16362元,刘某已经支付医疗费5242.1元,误工费3000元,还有8120元未支付,故唐某将马某和刘...

  • 临时雇佣关系区别于劳动合同关系,因临时雇佣关系受伤的,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

    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但如果雇员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雇主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伤,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

  • 工人工地摔伤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对于雇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类型,其主要就是相应的雇佣主体雇佣劳动者来进行劳动的,雇佣关系的成立之后也是有着很多的法律效力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雇佣关系受伤怎样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雇佣关系受伤怎样赔偿

      (一)身体受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

  • 1、工人受伤,如果老板是没有用工资格的私人老板,工人与老板之间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就申请不了工伤,只能按照雇佣关系要求老板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如果老板单位是有用工资格的,那么工人与老板的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这时工人受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认定程序,如果老板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如果老板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老板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

  •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热议话题,在中国,农民工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大群体,农民工工伤赔偿也成为国家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农民工工伤事故赔偿标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农民工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职工发生工伤而死亡的时候,其近亲属可以领取赔偿。那么,农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农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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