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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护理费的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9 15:42:41 0人浏览

导读:

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另外,受害人造成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残疾用具的使用情况确定护理的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后续护理费的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后续护理费的赔偿
  •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责任编辑:李云

  • 护理费赔偿   第21条讲的是护理费赔偿。护理费的赔偿,原则上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这是一个一般原则。然后,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的,需要有特别的证明。另外,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赔偿的规定来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来计算,这个标准很低,一般医院的护理人员的工资是最低的,像我们老家的医院护理工,一个月才四百元钱的工资。   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另外,受害人造成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要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残疾用具的使用情况确定护理的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
  •   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用,那么,护理费赔偿项目有哪些?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

  •   我们常说的健康其实包含两个领域,不仅包含了身体上的还有心灵上的,所以受害人在遭到侵权以后极有可能损伤到了精神,所以我国法律规定了精神损失费,被侵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提起精神损失的赔偿,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精神损失费赔偿多少钱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

  •   核心内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

  • 上海市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伤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如工伤伤残一级的,增加440元月,也就是5350元月等。还有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40元月等。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6〕15号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一、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4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2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70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
  •   许多人都有未雨绸缪的意识,购买保险能更好地得到保障。保险行业在我国也是具有巨大潜力的行业,如果保险公司要对投保人的误工费进行赔偿的,那么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保险公司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

  •   生活中,发生工伤后肯定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毕竟受伤者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等身体休养好之后才能返回单位工作。那么在疗伤这段时间没有收入,在理赔问题上就要求赔偿误工费。至于工伤赔偿误工费怎么计算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怎么算?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护理费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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