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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金额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9 16:33:50 0人浏览

导读:

婚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物质上的损害赔偿和精神上的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财产赔偿,也就是过错方给对方带来了财、物上的损害。那么这种过错对离婚关系中的受害方所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离婚损害赔偿金额的标准是多少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
损害赔偿金额标准
  • 人身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也是属于本源性的权利。如果没有人身健康权其他权利则难以开展。那么,八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八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
  •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对此作出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过错方的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酌情确定。没有具体情况不好确定金额。离婚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有证据证明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损害赔偿以起诉离婚为前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对此作出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过错方的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酌情确定。没有具体情况不好确定金额。离婚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有证据证明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损害赔偿以起诉离婚为前提。《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当夫妻当中的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时候,可能会疑惑于赔偿金多少。那么,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依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和在审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官的具体做法,我们大致认为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1)加害人过错程度,比如加害人是否主观上故意。

      (2)具体的侵权情节,比如重婚与与他人同居相比,重婚的侵权行为更恶劣。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同样的侵害行为,因不同的承受能力,受害方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

      (4)当地经济条件,这主要考虑执行上的问题。

      (5)其他情节,比如结婚时间的考虑,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投入越多,时间越长,期待将来对方能够回报的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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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中对过错责任的认定就为我们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提供了法律和事实的依据,但如何准确、公平地确定每一种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赔偿额,并能体现出过错行为与损害赔偿额相一致的原则,则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问题。在法律及司法解释未对损害赔偿数额做具体规定的条件下,我们只能从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寻找其依据与理由;同时,在民事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中如何把握错责自负原则,也需要我们对之进行认真研究,因为这不仅是司法实践面临的问题,而且也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的问题。

      笔者认为,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额,不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损害赔偿,都应当坚持如下四个考虑原则:

      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就经济补偿是必须的,但它并非是无限量的。

      2、适当考虑以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补偿为辅的原则,就这种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受伤害、受打击而设立的,因此,物质赔偿只是起一种辅助的作用。

      3、适当考虑精神赔偿数额有所...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更多关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 一般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款项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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