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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劳动赔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6 16:44:26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不支付劳动赔偿金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不支付劳动赔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的期限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那么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赔偿,那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按24个月计赔如何计税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按24个月计赔如何计税如果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269元,如果在上海工作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总额不超过71269X3=213807元,那么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总额超过当地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超过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柳文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不按劳动合同时间支付工资怎么办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补偿金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时,应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劳动补偿金谁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可以相互并存吗,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以下问题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劳动补偿金谁支付

      《劳动法》用法律形式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发布的《经济补偿办法》(该办法与《劳动法》同时生效)及解释性规定,对经济补偿金在何种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给予了进一步说明。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依据《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

  •   在现代交易中,信赖利益的保护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如果相对方的信赖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那么交易秩序就会混乱,交易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对于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有违约,需要赔偿。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将关于“解除合同赔偿金的计算”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解除合同赔偿金的计算

      合同解除虽然也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而属于合同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是合同解除后的一项法律后果,但这种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更不表现为违约金,因为该赔偿责任的适用有两个原则:一是实行过错原则,无过错不产生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不能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损失实际发生原则,即赔...

  • 单位支付的劳动补偿金的发放时间: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发放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应得工资;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离职的,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高某解除劳动关系,被高某告到仲裁庭后,被迫支付了赔偿金。 高某于2007年6月30日起到济南某洗业公司工作,月平均工资1877元。今年1月3日,洗业公司口头通知高某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2008年,高某未休带薪年休假。3月20日,高某向济南市历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洗业公司支付赔偿金、双倍工资、2008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及失业手续。4月2日,洗业公司又通知高某上班。 庭审中,双方均未提供劳动合同。洗业公司明确表示,双方未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求高某继续上班,故高某要求支付赔偿金的仲裁请求,无法律依据。 仲裁委认为,洗业公司于1月3日口头通知高某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并进行了工资结算;今年1月,洗业公司将高某从其社会保险账户减员,事实上双方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洗业公司无...
  •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的,公司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法律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肖云崇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解除劳动关系确认书怎么写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用于劳动者进入新的用人单位时,新的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而承担责任要求劳动者出具的。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格式,通常只要前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写明劳动者的名字,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并且说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就可以了。如果再多增加一些内容,那么就是比如,劳动者没有犯过任何过错,是因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因为什么其他原因而解除。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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