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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人员离职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6 16:55:57 0人浏览

导读:

离职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借调人员离职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借调人员离职赔偿
  • 已经被公司辞退2个多月,但公司以种种理由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为此,两名外地来连的打工妹不但一直无法再就业,还分别被公司索赔9千和1千元。无奈之下,她们聘请了律师,欲向公司讨回“自由身”。1.递交辞职报告未批,反以旷工为由被辞张女士说,她是吉林人,几年前被聘到高新园区一软件公司工作,她主要在办公室处理一些数据,做排版工作,今年还被公司安排到一学校授课。张女士介绍,因为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很大,导致心理压力也很大,今年9月,她感到身体不舒服,产生了辞职的想法。张女士说,她只有中专学历,目前还在准备自考,自己还报考了日语,希望换一份轻松一点的工作,边工作边学习。综合这些原因,她决定主动辞职。9月7日,她通过部门领导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但公司不同意她辞职。后来,张女士向公司以EMS形式发送辞职信,但遭到拒收。其间,公司总经理张先生曾找张女士谈过话,希望她留下来继续工作。9月15日,张女士以...
  • 员工如果是自愿主动离职的,有没有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用人单位具有法定情形或存在法定过错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被迫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核心内容: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而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解雇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明显带有惩罚性质,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若同时提出这两项请求显然是矛盾的,只能选择一项诉求。

      案情经过

      骆某系一家会展公司经理助理。今年6月份骆某休了产假,可9月份产假结束回公司时,人事部门对她说:“你不用来公司上班了,因为公司转制,岗位有限,你的劳动合同今年7月份到期,公司已经依法予以顺延到你产假结束,现在双方应当终止合同了。”骆某要求顺延到哺乳期满,但公司还是将其辞退了。

      骆某非常气愤,于是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她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仲裁机构经审理,支持了骆某关于赔偿金的请求,但却驳回了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专家分析

      法律人士表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依法解除和违法解除两种。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员工离职,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网友屋顶问:我想请问一下,我到一家新的公司工作,签劳动合同的时候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在我签字以后,公司说等公司方签好字再给我,但我等到现在也给我。现在公司跟我说因为我的主管要辞职,我进行的这个工程要停止,因此我在公司里也没什么事情了,所以要辞退我。我在这一个月内把那个工程进行了测试和修改,基本上没什么毛病了,公司现在却要辞退我,我觉得很郁闷。请教专家,公司在试用期内随便找借口辞退人是不是合法?劳动法苑莫懿沁答复:首先,本事件中所涉及的两个相关问题。其一,劳动者一方虽已为用人单位工作一个月但未得到经签字生效的合同,而引发的关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的问题。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本事件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劳动者签名,但由于劳动者始终未得到经双方共同签名的劳...
  • 公司出现解散情形的,那么对于员工的赔偿计算方法如下,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到半年的,员工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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