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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失死亡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8 15:37:35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的死亡在法律上是医疗事故当中最为严重的一个情况的,所以相对应的这个医疗事故的赔偿也是最多的,在法律上也就是有着相应的标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院过失死亡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过失死亡赔偿
  •   医疗事故的死亡在法律上是医疗事故当中最为严重的一个情况的,所以相对应的这个医疗事故的赔偿也是最多的,在法律上也就是有着相应的标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院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医疗相关规定可知,如果患者死亡的原因不是因为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医院就不需要向患者赔偿,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显示为医疗事故,那么患者家属就可以依法向医院索取一定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标准:患者如若是因为医院的医疗事故造成的死亡,那么医院需要就本次医疗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计算,按照票据进行支付,医疗案件结束后,患者死亡后仍然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医院也需要承担。

      2、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如若有稳定工作,即其收入如果是稳定的话,那么医院需要向其家属支付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   3月26日,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了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由被告泸州市某医院赔偿原告刘红6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10月29日,原告刘红入住被告处待产,次日9时30分进行剖宫手术,10时16分剖出一男婴。经抢救无效,新生儿于同日10时40分停止呼吸,宣布临床死亡。

      经泸州市医学会鉴定,医方存在的过失是致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双方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刘红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万余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的各项损失费用共计6万元,并当庭得以兑现。

  •   医院过失至孕妇及双胞胎死亡的赔偿案例  案例介绍:8月10日,万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由某县人民医院赔偿刘某、罗某因其婴儿死亡的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5.8万余元。宣判后熏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双方未提出上诉熏县人民医院已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2005年5月12日起,罗某因妊娠在某县医院门诊进行常规检查治疗,在此期间,县医院的医生开具了孕妇禁用的北京降压0号药品给罗某服用,同年6月27日晚,罗某入住该医院分娩,于6月28日顺产两活女婴。当时无呼吸但有心跳,经抢救30分钟左右死亡。2005年7月1日,罗某出院后,以医院违反诊疗护理常规,存在医疗过失而致其婴儿死亡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为查明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先后委托吉安市医学会,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熏以及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吉安市医...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不得挪作其他用途。个体户也应为雇工办理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内容篇上下班途中车祸应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
  •   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

      工伤死亡可以赔偿多少钱?朋友因公出现意外,想了解工伤赔偿如何计算。本文主要介绍了工伤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工伤死亡分为雇工工伤赔偿和工伤赔偿两方面。

      一、工伤保险条例死亡赔偿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

  •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的主观状态分为故意以及过失,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性强于过失犯罪,所以过失犯罪所受到的处罚比故意犯罪轻,如果行为人过失杀人的,需要进行赔偿,那么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

  •   过世致人死亡是一种因自己的过错导致他人死亡的一种法律行为。那么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

      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

  • 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是:除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第一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医疗事故造成死亡,其结果可以说是悲凉的。对其家属和家庭的打击是十分之巨大。当发生此类事故时最好是选择诉讼。那么,医疗事故造成死亡怎么进行诉讼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医疗事故造成死亡怎么进行诉讼一般是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医疗事故死亡不赔偿的,患者或家属可以直接起诉。起诉流程如下: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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