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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5931元÷365日)...
雇佣关系雇佣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的特征是:1、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没有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不管是雇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履行,均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2、它具有当事人意思为主导的特征。作为雇佣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志。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意志基本不干预。3、它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它的要素包括:1、主体。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2、内容。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3、客体。即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
三、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指狭义的雇佣关系)的区分标准
劳...
雇佣合同---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雇主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工作,他方在承揽方交付独立完成的工作成果后支付报酬的合同。
雇主对雇员存在身份上的支配关系和服从关系,而承揽关注的是工作成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身份上的约束。两者均属于基于劳务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但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同,雇主为替代责任且系严格责任;而承揽合同基本上属于过错责任,定做人只在定作或者选任、指示有过失时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综合以下因素结合具体情况确定: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者设备、限定工作时间;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4、是继续行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向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组成部分。1是控制标准,2、3和4是...
临时雇佣关系区别于劳动合同关系,因临时雇佣关系受伤的,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
另一种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但如果雇员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雇主的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雇员在雇佣关系中受伤,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
对于雇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类型,其主要就是相应的雇佣主体雇佣劳动者来进行劳动的,雇佣关系的成立之后也是有着很多的法律效力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雇佣关系受伤怎样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雇佣关系受伤怎样赔偿(一)身体受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
案情介绍:2010年3月某影视公司改建需要拆除现有的广告牌,公司陈经理找到龚某要求其带两个人拆除广告牌,拆除的广告牌抵做工资。龚某联络了叶某和杜某,三人共同前往公司拆除广告牌。拆完指定的广告牌后,公司的另一位黄经理将龚某三人留下,要求帮忙拆除另一广告牌及大灯,三人服从了黄经理的安排,顺利的拆除了大灯。在拆除广告牌的过程中,由于高度不够,黄经理提供了一把扶梯供叶某使用,叶某站在扶梯上拆除广告牌不慎从扶梯上摔下,导致肝脏破裂。经司法部门鉴定,叶某的伤害程度构成十级伤残。伤后,叶某要求公司承担责任,赔偿其全部的医药费及其他损失时,遭到公司的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叶某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责任。庭审中,公司代理人认为双方之间形成的是承揽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该案当事人双方到底应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合同关系”?
...
在我国雇佣关系一般是属于我国劳动法的其中一种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的时候,因为一些事故遭受人身受损的情况下,那么对于雇主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雇佣关系能否认定工伤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
构成工伤的条件:
(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
(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
(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
(四)地点方面:必须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
(五)原因方面:必须是工作原因。
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
二、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1.定义: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配劳动力,双方存在对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不是对劳动者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具体包括: (1)下岗、待岗、停薪留职的人在社会上另找到单位,则与新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劳动法》规定:当与一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与原有的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2)专门的劳务输出公司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劳务输出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劳务关系。 (3)离退休人员被聘 例:一工程师退休后到一单位工作,工作过程中由于与副总发生争执,单位与之解除了协议,双方对于补偿、赔偿等发生了争议,工程师到劳动仲裁委申诉,劳动仲裁委以本案不是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其到法院起诉。 分析:离退休人员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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