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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猝死的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5:34:00 0人浏览

导读:

工作时猝死属于工伤,依法享受以下赔偿项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那么上班时猝死的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上班时猝死的赔偿
  • 劳动者在工作时猝死,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下列赔偿费用: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
  •   核心提示:一名新嘉兴人在市区某KTV上班时间猝死,死者系第三方派遣到这家KTV工作的,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死者亲属悲痛之余提出伤害赔偿。在晚报老娘舅傅国平和街道调解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这场赔偿纠纷得到平息。

      “这个案例并非孤例,在案结事了的同时,还是要提醒用工单位,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工前必须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傅国平说。

      员工猝死

      没签合同未参保

      今年5月18日,39岁的江苏人张明强由第三方刘志委派,进入嘉兴某KTV担任管理员,没有与这家KTV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12月11日晚上9点15分,张明强在KTV上班时突发疾病,昏迷不醒,KTV一方立即派人把张明强送至医院抢救,可惜无力回天,张明强撇下他年迈的父母、未成年的孩子和孤苦伶仃的妻子撒手西去。

      事故发生后,依照死者亲属的要求,经公安等相关部门勘验认定,...

  •   外来务工人员王某,上班第一天遭电击猝死。究竟该赔多少,家属与建筑公司争执不下。

      3月10日,外来务工人员王某找到鄂州某建筑公司,与老板协商在青山某工地上做临时工。公司看王某有一定的技术,马上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王某当天就在工地上从事钢筋工种工作。

      由于工程赶工期,老板要求晚上加班。当晚8时,王某在工地加班,爬上工地铁架拿取钢筋时碰触电线,不幸触电致死。

      建筑公司认为王某是临时工,而且是刚上班第一天。因此拒绝死者家属提出的高额赔偿。[法院调解]

      经过洪山区司法局调解,建筑公司赔偿范围为三大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根据死者家庭实际情况,计算出赔偿数额为160704元。另外由厂方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慰问费。两项总计18万元。

  •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因病突发死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生存一方或者其继承人来承担还款的责任。债权人作为原告起诉时,可以要求其遗产的继承人作为被告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在其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因中暑死亡申请工伤认定赔偿 因中暑死亡申请工伤认定赔偿  18日凌晨3点左右,成都一中暑工人中因抢救无效身亡。其家属向劳动部门提出了赔偿请,如材料审查过关将被受理。据悉,这是成都市首起因中暑死亡提出的工伤认定赔偿申请。  7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太阳仍然火辣,从中江到成都打工的陈德辉和工友们一道出现在一日化厂的工地上。陈德辉刚刚将扛在肩头的几根废钢筋卸下,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面色苍白发紫,呼吸急促。工友们拨打了120救助,在经过紧急现场处理后,陈德辉被送到了医院抢救室。一系列抢救手段都用上了,患者的状况没有得到丝毫的好转。7月18日凌晨3点40分,43岁的陈德辉宣告死亡。  从陈德辉的死亡记录得知,死者是因“高热、昏迷、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抢救无效而身亡的”。据参与抢救内科医生介绍,这名工人来时已经休克,高热引起肺部受损,同时还导致全身多处脏器官受到损伤;并出现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等症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于倩律师。以下为您解答工伤死亡赔偿大概多少钱这个问题。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导致伤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领取的费用。那么,员工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员工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具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

  • 劳动者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作期间发病死亡应视同工伤

      北京一家汽车公司因不服劳动保障部门对公司一职工认定的工伤结论,将劳动保障部门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汽车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维持《工伤认定通知书》的判决。

      据介绍,李某在北京市某汽车公司从事电焊工作,于2003年8月23日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次日凌晨死亡。事情发生后,汽车公司既未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04年5月14日,李某家属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对李某之死进行工伤认定,同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该证明书记载“患者因脑出血、脑疝于2003年8月24日在医院急诊科死亡”。区劳动保障部门于2004年6月受理了李某家属的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查中了解到,汽车公司职工李某在车间完成准备工作到工作岗位后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16小时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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