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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损坏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5:43:26 0人浏览

导读: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承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付收货人;托运人或收货人按规定给付运费的协议。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货物运输损坏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货物运输损坏赔偿
  • 货物运输合同的定义及其特点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承运的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交付收货人;托运人或收货人按规定给付运费的协议。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特点是:

    (1)大宗货物运输合同,根据货物调拨计划,运输能力和运输计划签订。零星货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签订。(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一般由国家运输部门直接规定。(3)货物运输合同除承运人和托运人以外,通常还有收货人参加。

  •   运输 货物丢失赔偿 日前,顺义法院审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速运公司赔偿原告科发公司人民币5000元。   科发公司与速运公司素有业务往来。2006年2月,科发公司将一票货物交由速运公司快运至位于大兴区的一家电子公司,速运公司的收派员代填了运单。运单约定,每票托寄物价值不得高于5000元,该运单背后附有《快件运单契约条款》,其中关于寄托物第3条规定:申报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快件,恕不受理。但运单同时亦约定:请仔细阅读背页所载契约条款,签字即同意接受条款的一切内容。

      在托寄过程中,速运公司的人员提示科发公司看运单背页条款,科发公司人员看后没有接受,即未在寄件人签名处签字。科发公司交付12元运费后,速运公司予以快运,在运输途中将该票货物遗失。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科发公司主张该票货物价值为近6万元,坚决要求速运公司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并提交了其产品订购单、增值税专用...

  •   浙江海盐东方印染有限公司一批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受损,近日,海盐人保财险对这起货物受损保险索赔进行定损结案,及时支付赔款20378.40元。

      据了解, 5月8日上午9时左右,海盐东方印染有限公司驾驶员程某驾驶浙FD2325货车从山东郓城某纺织公司提货,当满载25吨人造棉纱的货车途经乍嘉苏高速公路往乍浦方向25KM+800M处,程某因驾驶不当造成车辆翻车,导致车上货物受损。

      海盐东方印染有限公司于去年6月向海盐人保财险投保了公路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全年总保险金额为400万元。接到报案后,海盐人保财险分管总经理迅速率理赔人员赴现场查勘,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清点货物受损的数量,就货物受损的程度、赔偿标准和残值扣除,双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协定。8月11日,海盐人保财险在收到海盐东方印染有限公司提交的索赔单证后,及时进行了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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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我将为大家解答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这个问题。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1)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七条对货物的保价运输进行了规定,该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输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2)当事人对赔偿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承运人赔偿的数额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确定。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本条之所以要规定此时以交付时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货物的赔...

  •   当事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时候,有时候出于某些原因可能导致货物毁损或者灭失,应当如何进行赔偿也是个问题。那么,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赔偿数额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是对如何确定货物赔偿额的规定。

      在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确定货物的赔偿额?本条对如何确定损害赔偿额规定了四个原则:

      (一)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有约定的,就应当按约定数额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七条对货物的保价运输进...

  •   快递是大家都经常使用的,但是因为各种意外发生快递损坏的情形也是有的。那么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

  •   有利益产生的地方,自然就会有相关的矛盾纠纷所产生,因此有些纠纷是可以进行相关的调解的,但是有些纠纷由于侵犯到的权益太大,就需要前往法院才能解决,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物流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物流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

  • 托运货物丢失赔偿标准 案情介绍:日前,顺义法院审结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速运公司赔偿原告科发公司人民币5000元。   科发公司与速运公司素有业务往来。2006年2月,科发公司将一票货物交由速运公司快运至位于大兴区的一家电子公司,速运公司的收派员代填了运单。运单约定,每票托寄物价值不得高于5000元,该运单背后附有《快件运单契约条款》,其中关于寄托物第3条规定:申报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快件,恕不受理。但运单同时亦约定:请仔细阅读背页所载契约条款,签字即同意接受条款的一切内容。

      在托寄过程中,速运公司的人员提示科发公司看运单背页条款,科发公司人员看后没有接受,即未在寄件人签名处签字。科发公司交付12元运费后,速运公司予以快运,在运输途中将该票货物遗失。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科发公司主张该票货物价值为近6万元,坚决要求速运公司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并提交了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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