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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伤亡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1 10:38:15 0人浏览

导读:

在道路施工过程中,道路施工企业一定要在涵洞、桥梁等有可能造成他人致伤的地方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提醒行人遵守交通法规,自身也要注意安全,才能避免损害的发生。那么道路施工伤亡赔偿?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道路施工伤亡赔偿
  •   核心提示:4月6日,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黄官法庭的法官将一起道路施工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近3万元执行赔偿款送到受害人孟君(化名)家中,这是该法庭今年审理的第二起类似案件,自2009年以来,该庭辖区内的三黄路、周濂路相继开工,进行道路施工建设本是为民造福的好事,但由于防护措施不当,致使过往车辆及行人致伤事件时有发生,法庭通过加大案件调解和执行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4月6日,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黄官法庭的法官将一起道路施工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近3万元执行赔偿款送到受害人孟君(化名)家中,这是该法庭今年审理的第二起类似案件,自2009年以来,该庭辖区内的三黄路、周濂路相继开工,进行道路施工建设本是为民造福的好事,但由于防护措施不当,致使过往车辆及行人致伤事件时有发生,法庭通过加大案件调解和执行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

  • 【摘要】 大型、特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上不仅一家施工企业作业,成千上万的人奔忙,频繁穿梭的机动车未免伤人。此处的车辆肇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7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大型、特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上不仅一家施工企业作业,成千上万的人奔忙,频繁穿梭的机动车未免伤人。此处的车辆肇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7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在某特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某施工企业的工人甲上班步行在通道上被另一施工企业的汽车违章行驶撞伤致残,工人乙下班步行在通道上被本施工企业的汽车违章行驶撞伤致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

  • 道路施工道路施工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北京房山良乡崇各庄崇青水库西北部,小苑上村东。度假村分为A、B、C三个区:A区建筑面积11060.00m2,B区建筑面积8695.5 m2,C区建筑面积1834.4 m2。1.1工程范围及内容度假村内道路由区间道路与区内道路组成,B区内道路包括:连接1#、2#、3#坝路的主路(宽6m);连接4#~11#建筑物、后勤楼的普通车道(宽3.5m);可容纳53个车位的停车场。。1.2道路工程的设计形式B区道路为单幅混行车道,路宽为3.5m、(6.0m)。路面结构为:粗级配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厚5cm厂拌沥青碎石厚5cm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厚20cm12%灰土10cm1.3主要工程量及进场计划100厚12%灰土 460 m3 11月6~10日200厚石灰粉煤灰 混合料 920m3 11月11~14日50厚沥青碎石AM-25 230 m3 11月20~22日50厚沥青混...
  • 提起索赔,人们往往仅认为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的索赔。实际上,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机会也很多。当前,工程施工中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已引起越来越多的项目经理的重视。

    《合同条件》第31条中规定,“……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以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在怕损失……”,此就是说,业主可以向乙方提出的索赔。在此类索赔中,甲方往往处于主动地位,可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甚至可以用留置乙方材料设备的方法作为抵押。

    那么,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哪几方面的索赔呢?

    首先,工程质量索赔。这类索赔通常表现为,要求乙方对有缺陷的产品进行修补;要求乙方不能通过验收的产品进行返工;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等。

    其次,工程进度索赔。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工程竣工...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身损害是经常出现的事情,人身权利作为每个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它包括健康权和自由权等权利。我们的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遭遇到人身损害,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法规要求损害人进行赔偿。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具体费用内容如下: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一)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二)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三)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四)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人身伤害赔偿;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
  •   人身损害中,最终的伤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而此时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因为损害行为直接导致死亡,而另一种是因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在不同的情况下,人身损害死亡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下面由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因受害人死亡产生的费用,包括:丧葬费,以及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的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2、受害人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收入不详的,可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当地...

  •   在交通事故中,难免会造成人身损害,一旦造成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一方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赔偿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的回避申请。

      对当事人认为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可以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延伸阅读】

    新道...

  • 你好,你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拿到之后,治疗结束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向当时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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