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劳动者发生工伤而申请工伤的时候,如果就赔偿发生争议而申请仲裁,可能会疑惑,工伤赔偿仲裁多少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工伤赔偿劳动仲裁是免费的,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工伤纠纷起算到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每件10元。不过,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可能会忽略时效的问题,那到底什么是仲裁时效呢?在主张工伤赔偿仲裁的同时,应该在规定的什么期限内向仲裁机关提出?如果你对这些知识还不了解,那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关于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问题。
一、工伤赔偿仲裁中内容
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工伤赔偿时效存在的问题
1、中止事由包括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中断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三、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规定
1、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
20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规定对以往的仲裁时效作了改变,确立了全新的仲裁时效制度。但该时效起点应如何计算,如何理解“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的涵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多种情形均有规定,但是,该司法解释却没有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工伤赔偿的情形。工伤赔偿争议作为劳动争议的一种,其仲裁时效的起算与其他劳动争议显著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一、工伤赔偿仲裁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时间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仲裁时效是权利人通过申诉程序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劳动权利的有效时限。在规定的期限内,...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劳动者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那么工伤待遇争议是否先仲裁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些规定,都明确了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先经过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待遇争议是否先仲裁的相关内容。
发生了劳动争议的时候,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多久?有些劳动纠纷当事人不知道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已从60日改为了1年,如果要维权,就要注意时间的变化了。据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时效并非绝对。在一定条件下,超出一年仍然可以申请仲裁,这类情形包括: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在这些情形下,一年时效期间发生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劳动者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时起重新计算一年期间。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在生活中,有许多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我们对其不太了解,然而生活中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那么,工伤劳动仲裁赔偿程
当出租车发生车祸乘客受伤时,乘客有权要求司机和出租公司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事故现场处理也重要,乘客应配合交警取证,不能离开。
委托人的法定职责包括要求行纪人按指令行事、拒绝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和支付酬金等。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需遵守合同约定以维护合作关系。违反职责将承担法律责任。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任何形式的同工不同酬都是违法的。本文将探讨男女同工不同酬的合法性,揭示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及其影响,并鼓励读者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