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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过失及如何要求医院赔偿
在上午洗完肠后,快下班时医生匆忙做了一下皮试,就下班了。一直拖到下午五点才由另一个医生来做造影,这个医生连前面拍的胸透片都没有看,就向护士拿药水,结果在注射造影济时,几分钟后发现喉咙很痒,当时医生打了个解过敏的小针,可是还在注射造影济,病人马上就想吐,几分钟后,结果病人当场死亡。请问这是医生的过错吗?他们应负怎样的责任。赔偿应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原告皮某怀孕8个多月,停经35+3周,因阵发性腹痛1小时,于2009年11月17日19时30分许入住被告方诊疗。入院查原告宫缩弱、胎心音140次/分,规则,宫口开大1.5cm,其他情况正常。经推断,原告未到预产期,被告决定采取保胎措施,并让原告服用保胎无忧胶囊等药物。从当日23时开始,原告发现下体有血流出,且流量逐增,并拌有羊水流出,就要求被告值班医生到床前察看,被告值班医生并未到场,仅口头告知属正常情况。后因大量的血及羊水从原告下体涌出,原告担心会出大事,只好再三要求值班医生过来看看,此次值班医生察看后,在没有担架或推车的情况下,要原告自行走去产房检查,此时是18日凌晨0:50分左右,护士未测到胎儿的胎心音。原告要求做B超进行...
医院手术不当 承担赔偿责任 11月1日,于都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宣判,判决被告某医院赔偿原告张明医疗费等损失9万余元。
事发2005年2月18日,原告张明因身体不适入住被告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子宫肌瘤、慢性宫颈炎及重度贫血。同月21日医院对张明实施了阴式子宫全切术。手术后第4天,张明出现发热、腹痛、白细胞升高等症状,院方以抗炎治疗。当月27日,张明病情恶化,经检查及会诊,院方当晚对张明行“剖腹探查术”,发现张明乙状结肠与直肠交界处肠管完全断裂,即将肠管断裂处两端修缮后行端端吻合,并行腹腔引流。因病情严重,次日院方下达病危通知。之后张明一直在被告处治疗,曾出现肠瘘,经治疗瘘管已闭合,术口已愈合,肠道通畅,2006年3月11日出院。于同年6月前往赣南医学院复查一次,后经赣州市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完全责任。同年12月经赣州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10级伤残。双...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尹明沁。
保险公司还需要审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以及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符合赔偿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赔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2、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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