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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1 14:09:19 0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发生人身损害纠纷之后双方可私下协商调解解决纠纷,确定赔偿事项与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纠纷的,最好是诉诸法院来解决,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金
  • 交通事故在还没达到交通肇事罪时,一般轻微的交通事故都属于民事纠纷,需要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情况下,只能起诉到法院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原告:陈××,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被告: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被告:李××,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小区××室。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地址:天津市××区×××道×号。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陈××下述各项费用的80%,总计1144087.52元:(以下三项总计1430109.40元)1、医疗费194976.90元,误工费...
  •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是不能受到伤害的,一旦有人对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根据不同程度的伤残是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的,但是不论是任何损害都需要进行赔偿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
  • 网友提问:您好,律师,我弟弟十岁,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请问,我弟弟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叔叔婶婶,是否也是受害人?

    罗德江律师回答:

      侵害了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对这个侵权法律关系,司法解释第一条的条文里面就提到,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这里面讲了三个方面。

      (1)直接受害人  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 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是赔偿权利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代理人。另外,被害人没有死亡,近亲属替被害人支付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的,近亲...

  • 一般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辅助器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款项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
  • 人身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也是属于本源性的权利。如果没有人身健康权其他权利则难以开展。那么,八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八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
  •   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颁布并将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一项关系到社会成员重大利益的重要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填补了立法的一些漏洞,完善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裁判规则,而且更新了人身损害赔偿的理念,并有诸多制度创新。为了便于读者正确理解和适用该司法解释,本报特约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侵权法专家张新宝先生对该司法解释涉及的理念更新、制度创新和人身损害赔偿规则的统一等问题著文进行探讨和阐释。

      200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3〕20号)。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以人为本”的现代司法理念,加强对自然人生命、健康和身体权保护,改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救济待遇的一项重要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总结了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立法...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损失计算表

    名称

    计算公式

    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正式收据之和

    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实际减少的收入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误工期限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实际减少的收入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实际应使用的交通费票据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

  •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当事人起诉应当提供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确认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等。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

      一、当事人起诉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

      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确认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二、外国、港澳台当事...

  • 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人身损害最主要是要金钱赔偿,但是人身损害赔偿也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没有及时起诉,将影响自己后续的维权。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因人身损害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因此权利人要尽快到相关法院去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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