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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至死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2 09:31:00 0人浏览

导读:

见义勇为救人导致他人受伤,见义勇为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对此进行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保护见义勇为人的利益考虑,鼓励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针对见义勇为至死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见义勇为至死赔偿
  •   见义勇为救人导致他人受伤,见义勇为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对此进行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保护见义勇为人的利益考虑,鼓励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更多关于见义勇为救人致伤要赔偿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见义勇为救人致伤要赔偿吗

      见义勇为救人导致他人受伤,见义勇为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对此进行这样的规定,是出于保护见义勇为人的利益考虑,鼓励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

  • 2003年12月,上海某小区梁某家,因疏忽导致家中发生火灾,听到呼救声后,梁某的邻居中学教师谢某挺身而出,奋力灭火。最终,谢某因在救火过程中吸入一定量的有害气体和高温烟尘导致机体发生中毒,加上救火紧张、劳累,引发心功能不全,诱发心衰死亡。   然而,时间过去了很长,梁某对此事一直不闻不问,令谢某的家人感到非常不满,请问谢某的家人该怎么办?  答:《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规定对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将不再出现见义勇为者“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形。按照这一条,原告的丈夫谢某是在保护被告及其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遭火灾侵害的过程中,吸入一定程度的有害气体和烟尘诱发心衰死亡,死亡原因...
  • 我儿子晚上下夜班已是凌晨1时许,回家途中有个女孩求救,便奋不顾身地前去帮助,结果被歹徒打成轻伤。歹徒逃跑了,事过半年没破案。而我儿子却自行花费住院费、医疗费等费用4000多元。那个女孩年仅14岁,她父母仅到医院看望我儿子一次表示感谢,还买了些慰问品,此外再不见人影了。见没法破案,我便找到那女孩的父亲陈某,要求两家共同承担那4000多元的费用。可陈某说歹徒打伤我儿子,应当由歹徒负责赔偿。那么,如果陈某还坚持不赔的话,我儿子能否起诉要求他给予赔偿呢? 江南红 江南红读者: 你儿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是受到社会鼓励、道德赞赏的行为。见义勇为在法律上称为制止侵害行为,是指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防止、制止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害的行为。为对这种弘扬正气、扶危济困的良好道德风尚给予褒奖和救济,法律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民法通则...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那么见义勇为受伤是不是工伤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见,该《试行办法》将救人等见义勇为行为归类为维护公共利益。虽然该《试行办法》已经失效,但这种解释是比较权威的,是应当参考的。

      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用的字眼是“在抢险救灾等”,这说明《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排除见义勇为是维护公共利益。法律的发展趋势是加强人权保护,倡导社会公德。《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职工权益的立法精神不可能比《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更弱。退一步讲,当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发生冲突,且法律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应当倾向于保护个体利益,这是现代社会的趋势。因此,见义勇为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

  •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见义勇为行为补偿的特殊性的知识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见义勇为是一种特殊的无因管理行为,其行为表现主要体现出其“勇”的特征,例如:甲的羊群中跑来乙走失的两头羊,甲代为饲养,这就是典型的无因管理,实施此种管理行为并不需要任何勇气。而如果是与甲没有任何关系的乙不幸失足跌入湖中呼喊救命时,甲挺身而出跳入湖中救人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这就应当认定为一种特殊的无因管理行为。基于这种行为的特殊性,补偿也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如下:

      1、补偿的平衡性

      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决不能等同于一般商业交易式的举动。因此,它不同于普通的债务关系,也不同于合同履行不能的补偿。在见义勇为实施过程中,由于见义勇为行为人的行为都是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来不及全面考虑和仔细斟酌,如果要求见义勇为者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自担责任,显然也是不利于鼓励人们去实施见义...

  •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劳动者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见义勇为,而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应这样认定见义勇为: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为见义勇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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