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酒后作业工伤赔偿

酒后作业工伤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30 11:15:59 0人浏览

导读:

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各国的经济制度规定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都越来越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但由于工作的隶属关系,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平等关系。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酒后作业工伤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酒后作业工伤赔偿
  •   日前,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作出判决,原告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叶某在上饶县某煤矿工作,2008年9月20日下午,叶某在推矿桶过程中,不慎被矿桶压伤。后叶某向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经审查,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叶某为工伤。该煤矿不服,认为叶某系醉酒后导致的伤害,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2)项,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该煤矿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叶某喝了酒,并不能证明叶某醉酒,喝酒与醉酒系两个概念,叶某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2)项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法院认为,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遂依法判决维持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

  • 人身损害赔偿是不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的。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侵权人应当对受害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要的赔偿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各国的经济制度规定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都越来越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但由于工作的隶属关系,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平等关系。那么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
  •   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工种的办公环境是稳定安全的,但有些工种诞生就带有危险,所以在施工更要注意个人的安全,而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单位都会为员工购买五险;如果员工在工作不小心受伤了,工伤赔偿的范围及标准是怎样,赔偿的原则特征是什么,工伤事故又该怎么处理?

      一、工伤赔偿的范围及标准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

  • 农民工遭遇工伤的,赔偿范围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农民工的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农民工需要了解自己受到工伤的时候可以获得赔偿。农民工工伤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农民工工伤的赔偿范围,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工份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   在现实中,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他人违章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就是非常典型的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那么工伤职工在获得侵害人的赔偿后,还能否再按照相应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对此问题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是劳动部门的一项行政职能,应当遵循的法律是行政法规,不是民法、刑法,更不能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1996年10月劳动部...

  • 劳动者在工地遭遇工伤的,一般不赔偿误工费,但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视为误工费。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则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同时进行赔付的。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