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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工资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8 15:52:16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单位仍然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他。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拖延工资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
拖延工资怎么赔偿
  •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单位仍然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应付25%的赔偿金,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拖欠工资怎么赔偿?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因为在生活中拖欠工资的行为并不罕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

  •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找单位索要;单位仍然不发的,在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之后,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
  • 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仍不支付,责令其加付赔偿金;涉嫌犯罪的则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矛盾纠纷一般是关于公司问题,如果出现老板没有资金进行结算工资的话,面对这样的情况劳动者该如何进行处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老板没钱拖工资怎么办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老板没钱拖工资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还把公司注销应该可以在搜集证据的前提之下,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

  •   有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这让赖以工资养活的劳动者很苦恼。那么,拖欠工资如何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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