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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谅解赔偿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2 13:54:45 0人浏览

导读:

盗窃罪没有谅解书,则没有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盗窃谅解赔偿多少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盗窃谅解赔偿多少
  • 盗窃罪没有谅解书,则没有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偷狗算盗窃,如果狗的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会构成盗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

    (2008)赣中刑二终字第47号

      原公诉机关龙南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赖月星,男,1969年9月24日出生于龙南县,汉族,初中文化,业农,家住龙南县临塘乡塘口村门陂小组24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8年3月17日被龙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08年6月4日经龙南县人民法院决定逮逋并由龙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龙南县看守所。  龙南县人民法院审理龙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赖月星犯盗窃罪一案,于2008年6月6日作出(2008)龙刑初字第4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赖月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7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赖月星伙同唐茂进、赖志红(均已判刑)驾驶摩托车或面包车分别窜至龙南县龙南镇的金水大道、仙岩大道、边贸城、临塘圩上、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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