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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能履行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1 09:41:22 0人浏览

导读:

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约束力,合同的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合同履行不全或者全面不履行的,当事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那么合同不能履行赔偿?合同不完全履行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合同不能履行赔偿
  •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责无旁贷,构成违约就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影响也不能免除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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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的前提下,单纯的是因为自己个人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将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单方强行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但若是因为不可抗力等非自身因素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的,则根据法定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 合同不能履行的通知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有诸多方面,其结局均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不能履行。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我国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人们越来越注重诚实信用并贯彻于各自的交易行为中。于是,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为履行的一方便担负起通知的义务,及时告知对方合同不能履行的事实和原因,甚至在合同中也约定了这样的通知义务。但是,不履行方履行了通知义务,是否就符合法律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可以免责?显然不能一概而论。尤其由于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一方仅履行通知义务并预约因此免除责任,不仅不能免除责任,其行为与诚实信用也有背道而驰和规避法律的嫌疑。   依诚实信用原则,交易双方互为尊重、互为信赖。因此,在交易的不同阶段,交易当事人都有对那些构成交易本质或者交易基础的本质事实的存在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冷长剑律师,我为大家解答电子合同没履行能否索赔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救济途径也一样,只是合同载体形式不同而已,事实上,书面形式不过是记录合同内容的一种方法,如果其他记录合同内容的方法能象书面形式一样,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就应认为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可根据具体约定及履行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

  • 电子合同没履行的,能索赔。如果电子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则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合同的履行,是指对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但是有时候合同不能履行,面对这样的情况,合同不能履行的补救措施有哪些呢?

      在合同履行时,最无法避免的情况就是对方违约,企业几乎没有任何途径避免对方行为不当。社会经济活动总是瞬息万变,合同签订后,企业可能由于有更好的交易条件或经营恶化,导致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前一种违约我们称之为“对方违约”,后一种违约行为我们称之为“主动违约”。

      鉴于此,面临这二种情况时,法务经理就应该重点考虑如何进行合同救济,以尽量减轻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处理不当,就容易使企业扩大损失。

      (一)对方违约的救济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因此,当出现对方违约的情况时,企业能够做的就是及...

  •   核心提示: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李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承包合同应否继续履行、承包费是按原村委会决议还是按承包合同约定交纳,解决上述焦点问题的关键是弄清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的性质等相关法理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一、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通州区永乐店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

      案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原审法院查明和认定的事实

      1998年1月 1日,被告李某与原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农场某某农工商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李某承包合作社粮田及菜田共计14.02亩,税金及农业税附加、农林特产税由乙方(李某)负担。合同期30年,交款日期为当年7月 30日前交400元,12月30日前交403元。合同同时约定: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超过30天的自动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合作社)书面通知乙方,自...

  • 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赔偿。一般应当与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相当。低于或者高于实际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调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合同违约赔偿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1、按照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的原则;2、过错方赔偿的原则;3、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合理合法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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