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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陪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10:41:36 0人浏览

导读:

医院陪护费赔偿如下: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的金额。赔偿的费用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医院陪护赔偿标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医院陪护赔偿标准
  •   医院医死人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医院要进行赔偿是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院对造成患者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受害人亲属支出的合理费用。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整理相关知识。

      一、赔偿项目

      (一)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 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死亡赔偿金要注意的问题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

  •        医疗纠纷陪护费赔偿标准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意: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

  • 医院陪护费赔偿如下: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的金额。赔偿的费用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九)交通费。(十)住宿费。(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住院护理费按下列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护理费计算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可以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一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二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三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虽然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柳文彬律师。个体户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下: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在现代法律上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就会产生误工费和陪护费,很多人都是不了解其中的赔偿标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误工费和陪护费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误工费和陪护费标准是怎样

      (一)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

  •        医疗纠纷陪护费赔偿标准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关于此项赔偿费用,应注意:  1、陪护费发生的前提是患者确需专人陪护,例如患者生活无法自理等;  2、陪护人员可以是专门聘请的临时工(护工),也可以是患者家属;  3、《条例》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最高法院《若干意见》第145条将此项费用称为“陪护人员的误工补助费”,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

  • 被打住院误工费的标准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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