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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搬迁员工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0 14:04:19 0人浏览

导读:

室内搬迁,员工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市内搬迁员工愿意跟随公司搬迁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搬迁安置费;市内搬迁员工不愿意跟随公司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市外搬迁员工赔偿的相关知识。
市外搬迁员工赔偿
  • 室内搬迁,员工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市内搬迁员工愿意跟随公司搬迁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搬迁安置费;市内搬迁员工不愿意跟随公司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员工在任职过程中可能会遇见公司搬迁的情形,在某些条件下公司搬迁是需要做出赔偿的,那我国劳动法对于公司搬迁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 企业搬迁员工能得到一定的赔偿。企业拆迁员工愿意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不愿意跟随企业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工厂因搬迁与员工解约的补偿标准:按照在员工工厂的实际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补偿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在需要被政府拆迁的时候,个人有房产的,肯定是会给补偿的,不过大家也很关心,这个补偿是怎么算的,然后自己能到手多少钱。所以,个人搬迁补偿一般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搬迁补偿一般多少钱

      这是没有统一标准的,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拆迁方在拆迁之前会发布拆迁公告,里面就有补偿的标准。宅基地补偿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以2种形式来补贴: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一般平局价格会较大幅度的低于市场价)。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可以咨询当地拆迁的负责部门。然而,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货币补偿了。

      二、征地补偿不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石祖新律师。现在给大家分享一下“工厂搬迁补偿”的问题。

      工厂搬迁导致的是对原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变更。按照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我对“工厂搬迁补偿”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大家!

  • 企业搬迁员工能得到一定的赔偿。企业拆迁员工愿意跟随企业搬迁的,企业应当给予员工拆迁安置费;企业拆迁员工不愿意跟随企业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员工在任职过程中可能会遇见公司搬迁的情形,在某些条件下公司搬迁是需要做出赔偿的,那我国劳动法对于公司搬迁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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