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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赔偿怎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9 09:29:45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认定不通过的,如果是属于别人侵权的,那么找侵权人进行索赔,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是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费用。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工伤认定赔偿怎算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工伤认定赔偿怎算
  • 工伤认定不通过的,如果是属于别人侵权的,那么找侵权人进行索赔,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是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受伤职工在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后,可依法获得以下赔偿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的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关于工伤认定与赔偿

      我是一名清洁工,前天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工伤事故,现在公司那边的老板不愿意承认是工伤,只是给了一些医药费就算了。我想知道具体的工伤认定与赔偿内容,谢谢。

      法律快车劳动法律师解答: 关于工伤认定与赔偿内容如下:

      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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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不通过的,如果是属于别人侵权的,那么找侵权人进行索赔,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是单位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而十级伤残则是最轻的。那么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

  • 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9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九级工伤的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秦宇。以下为你解答“工伤十级伤残怎么赔偿”的问题答:(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811元;(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0元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000元。(八)停工留薪期工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秦宇。以下为你解答“工伤十级伤残怎么赔偿”的问题答:(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811元;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0元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000元。(八)停工留薪期工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 保险理赔还可以工伤认定,两者并不冲突,但是在依法认定为工伤之后,对于保险已经理赔的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不进行支付,因为属于责任竞合,但是对于没有竞合的部分,可以同时享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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