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医疗事故> 赔偿金医疗补助费

赔偿金医疗补助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14:06:08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补助费又称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针对赔偿金医疗补助费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赔偿金医疗补助费
  •   医疗补助费又称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那么,医疗补助费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指定医院就医,可以补助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80% 的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0%。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6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65%。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0%;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0%。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其医疗费补助比例为75%;累计医疗补助金不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75%。

      5、累计缴...

  • 被扶养人生活补助费赔偿   第28条规定的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这个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有这么几点:   第一,赔偿标准,是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第二,一次性赔偿的期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个赔偿的期限还是一次性赔偿。   第三,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比如说受害的时候他已经是胎儿了,还没有出生,如果出生以后,扶养人已经死亡了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不要算?这个应该算,但是我们这次司法解释当中没有提到。也就是说,造成伤害、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时...
  • 员工的医疗补助费如果是在规定的比例内实缴的,不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的,则超过部分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
  •   什么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谁是指谁?受伤的劳动者?我们都知道伤残补助金,但是一次性是不是我们生活上的一次性呢?现在由法律快车小编围绕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谁而展开相关资料查阅,希望大家多多看下这个,现整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由公司交给个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社保在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出来之后,按照结论给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助金,虽然是给付给职工的,但因社保的办事程序,社保办事一般来说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社保作为一个事业单位,本身也没有管钱的权利,钱都在银行,社保只能依照规定对工伤进行审核,核准之后委托银行将补助金打到单位的账户里,而不能亲自把钱交给个人。

      所以,这笔钱是应该打到单位账户里,再去找单位要,如果直接找社保,社保通常是不会接待的。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工伤职工本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摘要: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
  •   领取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础是劳动者的伤害属于工伤,因为医疗补助金的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所以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那么请问医疗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什么、申请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需要的材料,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请问医疗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请问医疗补助金究竟什么时候发放,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一般来说,各地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会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如果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齐全,正常情况下,三十天以内劳动部门会处理完毕。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什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

  •   我们知道职工在工作中被鉴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都会支付一定的赔偿,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那么,三级工伤伤残一次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

  •   在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时候,其亲属可以领取死亡赔偿金。那么,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