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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赔偿比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4 14:41:23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还是相对较高的,很多的朋友们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是比较重视的,建议要有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之后做出责任的划分,根据责任来进行赔付,那么同等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同等责任赔偿比例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依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2006年11月25日河北省第十届人...

  • 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二)负主要责任承担70%—80%(三)负同等责任承担50%(四)次要责任承担20%—30%(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   在现实生活中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交警都会在事故认定书上分主次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的比例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的比例具体如下: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也称可得利益损失,指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某种应该得到的机会,这些利益必须是指订约时可以客观地预见范围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核心内容:负有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要赔偿对方损失。那么缔约过失责任所要赔偿范围有哪些?订约费用,履行合同约定支出的费用和合理的间接损失。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问: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怎样?

      答:由于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一般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订约费用。如对要约进行承诺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承诺的电话、电报费用,派员前往要约人指定处所签订合同的差旅费等;

      2、“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因一方过失致合同未成立但对方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因一方过失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对方已实际“履约”而支出的费用;

      3、合理的间接损失。是指受要约人要约后,因信赖合同成立并有效而谢绝另外的类似要约,或自已本欲发出而未发出的同样要约而造成的损失,或为以后的合同履行作出了必要的准备所导致的停工待料或产品积压...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一、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就固有利益损失中的人身损失而言,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偿。

      二、信赖利益的赔偿...

  • ——吉林抚松法院判决宋光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发布时间:2009-12-11 09:16:33

    裁判要旨

    司机醉酒驾车造成第三人死亡,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

    案情

      2008年1月14日,被告人宋光醉酒后驾驶吉F-42327号重型货车,将驾摩托车行驶的孟氏两兄弟撞倒,孟兄当场身亡,孟弟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宋光醉酒驾车中心实线越线行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孟氏两兄弟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及未戴安全头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宋光驾驶的肇事车辆于2007年12月21日在某保险公司抚松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交通事故发生时该车正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被害人亲属的死亡赔偿金5万元,但保险公司以司机醉酒驾车不属于垫付和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主次责任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的比例是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的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的规定是70%,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主要责任应赔偿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呢?1、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会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实践中,有些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所谓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绝对一样,有规定主要责任是60%,也有规定是70%。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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