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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例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5 14:03:56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例案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针对交通事故赔偿例案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交通事故赔偿例案
  •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他人一根肋骨骨折的,赔偿多少钱没有统一的固定金额。

    也就是说,因车祸致他人一根肋骨骨折,如果没有其它严重损伤的,构不成伤残,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受害人肋骨骨折比较严重、因伤致残的,除了上述赔偿之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果在受害人依法要求对方赔偿时,对方拒绝赔偿的,此时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有人受伤比较严重,那么应当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对当事人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并按照程序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赔偿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赔偿程序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1)误工费用计算误工费主要根据误工的时间和受害人的收入情况计算。如果受害...
  • 当劳动者遭受了工伤之后,雇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就需要对于劳动者做出法律规定的赔偿,在这个赔偿当中,包含了一项就是工伤赔偿工资。那么这个工伤赔偿工资是依照基本工资进行计算的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工伤赔偿工资是基本工资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二、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劳动者受伤的原因砍死跟工作没有什么关系,但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就属于特殊情况的一种。那么,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赔付吗?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
  •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同时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进行赔偿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构成工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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