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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车出行的人非常多,因此发生车祸也变的多起来,在车祸当中,除了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经济损失,还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有些人会不幸因为车祸导致骨折,这种情况下,责任方是需要给予受害者赔偿的,具体的赔偿也有相关规定,那么车祸骨盆骨折赔偿标准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车祸骨盆骨折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是难以想象的,因此我们只能通过相应的赔偿来给与受害者和家人一定的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总会有一段时间是需要休息,不能加入工作学习的。对了已经工作的人来说,在索要赔偿时就会牵涉到误工费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变为您解答。
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
交通事故部分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第一款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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