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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损失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6 08:36:09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预期利益损失的赔偿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与实际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符合。针对货物损失如何赔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货物损失如何赔偿
  • 赔偿预期利益损失的方式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与实际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符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 货物损失如何承担责任

    案例介绍:2002年11月3日,某工厂与个体司机刘某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刘某装运加工厂一车大米送往广州市某厂销售,运费900元;售完货后,由刘某代领货款并带回加工厂。

    合同履行中,刘某将大米送到目的地出售后,代领了货款28000元并返回,途经某地,突然遭遇他人抢劫,货款被洗劫一空,刘某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案正在侦查中。为此,加工厂要求刘某按合同支付货款28000元。

    对本案的定性有存在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定运输合同纠纷,按照现行合同法所采严格责任原则,刘某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厂货款28000元。理由是本案中刘某与加工厂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除约定有关运输条款外,还约定由刘某代领货款并带回加工厂,该条款应属运输合同的附属条款,合同性质仍属运输合同,刘某已接受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按照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刘某应安...

  • 强拆物品损失赔偿如下:请求赔偿时如行政机关未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并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致使被拆迁人无法对物品受损情况举证的,对于损失是否存在、具体损失情况等依法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综合酌定受损物品的价值,一般为被拆迁人主张的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
  • 赔偿预期利益损失的方式是: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与实际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相符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流动资产损失价值可以分情况计算:

    (1)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损失价值的计算方法是,账面价值减去残值;

    (2)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损失价值的计算方法是,用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 如何计算事故已处理结案而未能结算的医疗费?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经计标准》附录A中的规定,事故已处理结案而未能结算的医疗费的计算方法可以用下面公式表示:

    M=Mb+Mb/PoDe

    其中 M--被伤害职工的医疗费(万元);

    Mb--事故结案日之前的医疗费(万元);

    P--事故发生之日至结案之日的天数(日);

    De--延续医疗天数,它是指事故结案后,还需继续医治的时间,由企业劳资、安全、工会等部门按照医生诊断意见确定(日)。

    注意:上面的计算公式是用来测算一名被伤害职工的医疗费的,如果在一次事故中有多名被伤害职工,他们的医疗费应该累计计算。

  • 合同房屋差价损失计算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不能协商确定的,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首先应以当事人协商为主。能够协商确定的,则以协商结果为准。不能协商时,则可以以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作为参考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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