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窃电行为刑事责任

窃电行为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0 14:25:28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司法实务中,一旦确定了被告人犯罪的话,则多数都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窃电行为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窃电行为刑事责任
  •   核心内容:从犯的作用或者是起辅助作用或者是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应当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以下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介绍从犯的相关知识。

      一、从犯相关法条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一)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现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信笺所使用的名称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符的,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关于胁从犯,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即指在他人暴力强制或精神威胁之下,被迫参加犯罪。对于胁从犯,注意如下几点:

      胁从犯仅包括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不包括被诱骗而参加犯罪的情形(被诱骗而参加表明并无共犯的故意,不存在共犯问题)。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仅是不完全自愿地、而尚有选择的自由,否则,如果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在的暴力强制,完全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而不负刑事责任。

      对被胁迫者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即开始被胁迫、不情愿地参与犯罪行为,但后来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好处,而非常积极地、自愿地继续参与犯罪者,不能仍然认为还属于胁从犯,综合全案,可能就是主犯了。

      对胁从犯的处罚

      对于胁从犯,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核心内容:正当防卫是一种正当的合法行为,原则上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而且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还存在无过当防卫权。但这不意味着防卫是无限制的,超过必要限度形成过当防卫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正当防卫的刑事责任。

      一、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是正当的合法行为,无须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四个条件:

      (一)不法行为人的侵害行为,是实施防卫时正在发生

      (二)必须针对非法侵害行为人实施;

      (三)正当防卫必须是出于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意图;

      (四)侵害行为必须是现实存在的;

      (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二、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

  • 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有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综上,凡是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危害结果的行为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否则只是属于一般的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我们在生病的时候,是会去医院进行救治的,但是也会出现医疗事故的情况。那么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

  •   核心内容:医疗事故是一个关于医疗出现问题,那么在关于医疗事故罪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呢?主要的原因是如何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责任事故构成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 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2)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3) 上述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4) 主观上对违章是故意的,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结果是过失的,因而主观具有罪过。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4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医疗责任事故行为?有单独定为犯罪,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专门设立医疗责任事故罪,对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

  • 刑事责任主体要求:主体必须为满16周岁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情况下满16周岁的自然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精神病人等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可以辨认和控制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单位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
  • 打架刑事责任一般会涉嫌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