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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刑事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1 09:15:37 0人浏览

导读:

处理未成年刑事犯罪的方式: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不满十二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年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犯故意杀人等二类罪,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应负刑事责任;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罪,应负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如何处理刑事犯罪的相关知识。
如何处理刑事犯罪
  • 精神病刑事犯罪需要根据是否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进行处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

  •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的处理:强制有被害人的合法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给被害人;违禁品和犯罪所用的物品,应当予以没收;可以作为证据的,应当随案移送;其余被扣押,应当查封或者冻结的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对于不同的刑事处罚,刑期的计算方式是不同的:

    首先,管制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如判决前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其次,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判决前还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两日,折抵刑期一日;

    再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而在服刑期间,政治权利也是当然剥夺的;

    最后,对于缓刑、假释的考验期,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周浩。

      1、单位犯罪是经由集体研究决定实施的,犯罪单位又经由集体研究决定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的,或者单位经集体决定委派其他自然人去投案并如实交代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的,应认定单位的自首。

      2、单位犯罪事先未经集体研究决定,而是由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行以单位名义决定实施,犯罪所得归单位的,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行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犯罪以及其个人全部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单位自首和其个人自首。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在我们生活中还是可以看见一些刑事犯罪的,对于刑事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最严厉的处罚,我国刑事犯罪的种类包括哪些?刑事犯罪金额如何认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犯罪的种类包括哪些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造成威胁的犯罪,有绑架罪、勒索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他人的法益的犯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违反相关的社会管理秩序,影响法律的监督及事实,例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 第一,主犯应供述的罪行范围。主犯中的首要分子必须供述的罪行,应包括其组织、策划、指挥下的全部罪行;其他主犯必须供述的罪行,应包括其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的支配下,单独实施的共同犯罪的罪行以及与其他共同犯罪人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第二,从犯应供述的罪行。从犯中次要的实行犯必须供述的罪行,应包括犯罪分子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实施犯罪的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行为;从犯中的帮助犯必须供述的罪行,包括自己实施的犯罪帮助行为,以及自己所帮助的实行犯的犯罪行为。

    第三,胁从犯应供述的罪行范围。包括自己在被胁迫下实施的犯罪,以及其所知道的胁迫自己犯罪的胁迫人所实施的罪行。

    第四,教唆犯应供述的罪行范围。包括自己的教唆行为,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之后实施的犯罪行为。

  • 实施滥用职权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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