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刑事诉讼参与机关

刑事诉讼参与机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9 15:22:53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诉讼主体在广义上包括所有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那么刑事诉讼参与机关?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刑事诉讼参与机关
  •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诉讼主体在广义上包括所有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员。广义上的诉讼主体可进一步分为两大类:专门机关及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其中,专门机关主要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依法进行侦查活动时,也属于专门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专门机关所承担的诉讼职能是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完成的。因此,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是因负有相应的职责而参与诉讼,代表的是公共利益。

  •   我国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以外,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诉讼的需要而参加诉讼活动的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详细内容。

      (一)当事人。是指诉讼案件中直接有关的主要参与人,即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

      (二)被害人。是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地位不是当事人,但又不同于证人,他享有比证人更多的诉讼权利。此外,被害人如果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有

      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指法律规定有资格代理他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代理人,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对他负有保护...

  •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期间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 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 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律师 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 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

  •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上述案件,不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应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轻微”的特点。

      另外,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3.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4.《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袁伟民律师。《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2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地位不是当事人,但又不同于证人,他享有比证人更多的诉讼权利。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免予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将免予起诉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有不服,可在收到免予起诉书后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102条)。在法庭审理的辩论中,被害人可在公诉人发言之后接着发言(118条)。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此外,被害人如果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 2003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第4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只能一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对于经过查证,只有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只就该部分罪行进行认定和宣判;对于查证以后,仍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不得拖延不决,迟迟不判。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
  • 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是有一定的法律解释权的。而其所出台的法律解释自然也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这就代表出台之后就需要按照其规定来办理案件。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怎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通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