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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证言样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1 10:55:13 0人浏览

导读:

证人证言的格式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说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职业等;2、说明与本案诉讼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如亲戚、朋友、利益等关系,是否足以影响案件的真实性);3、记录其说的相关证言、证明内容,证言的内容应为证人直接感知。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刑事证人证言样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刑事证人证言样板
  •   证人证言的格式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职业等等。

      2、说明与本案诉讼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如亲戚、朋友、利益等关系,是否足以影响案件的真实性)。

      3、记录其说的相关证言、证明内容,证言的内容应为证人直接感知。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交通事故目击证人如何写材料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称的事故科)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4年5月1日以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由谁承担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如何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
  •   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种,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以本人所知道的情况对案件事实作证的人,称为证人。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那么证人证言格式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证人书面证言格式内容:

      1、要交代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职业等等。

      2、说明与本案诉讼双方是否有利害关系(如亲戚、朋友、利益等关系,是否足以影响案件的真实性)。

      3、记录其说的相关证言、证明内容,证言的内容应为证人直接感知。

      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所感知,因此借据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国民事诉讼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好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全部内容了,感谢阅读。

  •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工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而受伤或患职业病的,不管有没有证人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个人申报工伤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应该注意的是:1.证人的基本情况,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3.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4.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在法院开庭时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证人,我们这里讲的证人就是能够在开庭时讲清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那么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谁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正确理解和运用该条规定,以调动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一、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除向法院缴纳诉讼费外,还应当缴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根据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但不宜过高。生活费用,应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水平计算。误工补偿费,应按...
  •   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诉讼的必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保证被告人、辩护人的合法的诉讼权利。那么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是证人向代表国家行使裁判权的法院所尽的一项公法义务,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理应由法院代表国家向证人给付,并最终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而由当事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首次明确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遗憾的是,由于没有同时明确费用支付的标准,实践中很难真正执行。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

  •   纵观古今,诉讼的方式和形式都在不断变化,逐渐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证人制度一直存在,对于证人证言的重视依然沿袭至今,证人制度对与审判来说必不可少,证人能够参与的诉讼过程也就在出庭作证的环节,证人出庭作证需要写作证申请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根据我国的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知,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其他的证明,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如实履行作证的义务,不得弄虚作假。双方当事人有需要的,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要书写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1、申请人:这里的申请人一般是指原告或者被告的一方,通常不是证人本人,双方当事人认为该证人有利于自己诉讼的,可提出申请。

      2、申请事由:说明请求证人出庭作证的目的,一般是写通知XX证人出庭作证。

      3、申请理由:证人有与某些原因未能出庭作证的,或者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可申请法院允许甚至是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该证人出庭作证能带来...

  •   在法院开庭时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证人,我们这里讲的证人就是能够在开庭时讲清楚民事诉讼中的证人。那么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谁给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正确理解和运用该条规定,以调动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除向法院缴纳诉讼费外,还应当缴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根据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但不宜过高。生活费用,应按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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