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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规则运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4 14:43:51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根据法律法规来判定谁犯罪的时候,都是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认定的,法律是讲求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法律是难以判断是否犯罪和是否是当事人犯罪,而对于证据的认定和判断也有个标准,那么刑事证据规则运用是什么?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证据规则运用
  • 我国刑事案件根据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主要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我国法律关于刑事自诉案件有诸多方面的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自诉案件的范围、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刑事自诉案件上诉的主体,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一、自诉案件的范围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
  •   对于我国刑事案件相关的审判机关是需要进行严格取证流程的,对于我国进行审判机关搜集和取证来说,都是需要进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那么他的证据规则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

      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在法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

      4、口供补强规则。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具有独立完全的证明力,禁止...

  •   刑事嫌疑人的打击放在诉讼之首,那么很容易出现即便先行制定了良好的诉讼证据规则,也会被驾空于审控职权之下的情况。当然,送也需要诉讼之外利益对司法的牵扯进一步缕清。此外,审判过程本身的独立性也要进一步加强。比如,明确审判委员会的权限,限制其对审判过程的过多干涉等。(三)相关配套建设尚需完善

      事实上,目前各国的刑事证据规则皆属排除性规则,都是一种对调查取证的规范限制。考虑到我国各种刑事制度的设计都偏向于控诉方,控方在调查取证时占据一定垄断地位,因此,即使我国立法进一步明确控辩双方的平等地位,只要辩方依然占据取证优势,那么这种建立完善证据规则的驱动力就是很欠缺的。因此,我国应首先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集中审判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建立在英美法系国家,有证据法是“陪审团之子”一说,因为在陪审团制度之下,辩方与控方之间的对抗都偏向对陪审团的“争夺战”。而陪...

  •   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我国刑诉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就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时往往只注意到该证据所产生的结论是否真实可信,而对其来源是否合法、能否采用却很少关注,总体来说是重实体轻程序的。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而程序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从实质来说也就是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矛盾,正是通过制定一系列具体的诉讼证据规则来加以平衡的。

      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使控辩双方能够积极加入诉讼过程,就其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举证责...

  •   刑事证据的分类可能很多人都以为说的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内容,那么,刑事证据分类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刑事证据分类具体如下: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

      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

  •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判处当中,定罪最关键的就是案件当中所涉及的证据。证据具体非常多的学理分类,刑事证据的种类是一种表现在外部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

      刑诉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证据的七个种类。

      1、物证、书证

      (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2、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以证人证言笔录加以固定;经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

      刑诉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

  • 刑事证据的特征是这样的: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刑事证据具有关联性,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刑事证据具有合法性,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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