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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伤人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6 11:28:06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司法实务中,一旦确定了被告人犯罪的话,则多数都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那么叉车伤人刑事责任?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叉车伤人刑事责任
  • 刑事责任是否可以私了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比如暴力干涉婚姻罪、虐待家庭成员罪、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这种刑事案件,司法机关不能主动进行追究,要由当事人控告起诉,如果人不告不诉,则司法机关不会处理,不会提公诉,即这种案件可以私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打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构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什么是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来说就是指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但是一不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例如说身体有缺陷,缺陷,或者是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比较小,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标准,这些都是有限制的一个刑事责任能力。接下来为大家带来什么是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什么是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法律上,根据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以及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今天我们来谈一谈什么叫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行为人虽然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是部分的、残缺的,这种人便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从两个方面讲:第一,从年龄上看,有可能他是已满14周岁,但是未满16周岁的人。这种情况下由于他只对抢劫、强奸等八种罪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是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第二,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所拥...
  • 精神病人一般应根据其精神状态来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在其头脑清醒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其监护人履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核心内容:正当防卫是一种正当的合法行为,原则上不需要负刑事责任,而且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还存在无过当防卫权。但这不意味着防卫是无限制的,超过必要限度形成过当防卫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正当防卫的刑事责任。

      一、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是正当的合法行为,无须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四个条件:

      (一)不法行为人的侵害行为,是实施防卫时正在发生

      (二)必须针对非法侵害行为人实施;

      (三)正当防卫必须是出于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意图;

      (四)侵害行为必须是现实存在的;

      (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二、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

  •   精神病人作为我们社会中的一些特殊群体其法律规定是跟一般人不同的,很多人也是不知道这个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毕竟平常出现这个情况的时候比较少。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怎么确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无诉讼能力。

      2、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等提供不符合事实的证言,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缺乏对客观事实的理解力或判断力的,为无作证能力。

      3、被鉴定人是女性,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在她的性不可侵犯权遭到侵害时,对自身所受的侵害或严重后果缺乏实质理解能力的,为无自我防卫能力。

      4、被鉴定人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者被裁决受治安处罚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其无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为无服刑、受劳动教养能力或者无受处罚能力。

      在当时...

  •   刑事责任,是指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因各个犯罪主体年龄的差异,主观恶性的大小不等,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案发后的认罪态度及有无自首、立功情节各异,所以各个被告人被认定的刑事责任也不尽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刑事责任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放火罪的刑事责任是: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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