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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调查取证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11:15:50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调查取证权利为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出控诉、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针对刑事调查取证权利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刑事调查取证权利
  •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有权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

  •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所享有的权利不尽相同,刑事辩护人享有哪些权利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刑事辩护人的权利,希望对您有帮助。

      律师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三大不同阶段的权利。辩护人的权利可以分为以下10种:

      1、职务保障权;

      2、阅卷权(非律师辩护人不独立享有,不同阶段卷的含义);

      3、会见、通信权(非律师辩护人不独立享有);

      4、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专有,并且侦查阶段没有而且不具备强制性,对不同证人也不同);

      5、获得通知权;

      6、提出辩护意见权;

      7、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8、拒绝辩护权;

      9、上诉权(经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10、其他权利,主要包括获得与其行使辩护权相关的法律文书权,对公安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控告权。

      【延伸阅读】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有: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

  •   核心内容: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具体是怎样实现?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

      刑事辩护制度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

  •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写明标题调查取证申请书字样,申请人的姓名、所属律师事务所及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2.正文。

      第一,为申请事项;第二,为申请理。

      3.尾部。

      注明文书要提交的司法机关的名称,申请人的签名,所属律师事务所的盖章及日期。

      二、格式: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请求许可调查取证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辩护人,因案情需要,本人拟向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 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条第款的规定,特此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 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可能可以比较完整地展示案件过程,但是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刑事侦查可以中止民事审理。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待刑事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刑事抗诉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2、申请抗诉案件的基本案情;3、申请抗诉的事实和理由;4、法律依据;5、证据和证据来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减刑刑事抗诉申请书该怎么写?”

      刑事犯罪被害人如若对判决不服,要求进行抗诉可以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书。

      刑事抗诉申请书该怎么写呢?

      首先,在申请书的首部部分要居中写明标题;

      其次,在正文部分要求写明三点:

      第一,抗诉对象的基本情况;

      第二,请求抗诉的起因,请求抗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第三,请求事项。

      最后,在申请书的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检察院的全称,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提出抗诉请求书的具体时间。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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