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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庭质证顺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3 15:15:35 0人浏览

导读: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刑事法庭质证顺序的相关知识。
刑事法庭质证顺序
  •   质证的顺序如下: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 刑事法庭举证顺序有:1、按照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2、按照事实要素在案件中的重要程度,合议庭应当引导公诉人根据各事实要素在案件中的性质和地位安排举证顺序;3、按照案件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按照共同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次地位;5、根据被告人所作的是无罪辩解或罪轻辩解进行举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 质证按什么顺序进行? 质证按什么顺序进行?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质证按什么顺序进行? 质证按什么顺序进行?
  • 《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 第一继承人不区分顺序,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核心提示:房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样?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
  •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大多数人接触到的继承方式,可能就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但是我国的继承方式可不仅仅只有这两种,还有转继承和代位继承这两种方式,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人中不发生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

  •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 我国法律对继承权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若无遗嘱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代位继承就是基于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考虑的。那么,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   核心内容: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感谢您的关注。

      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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