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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质证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6 10:11:17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是汉语词语,拼音是xíng shì,意思是有关刑法的,在刑事调查中,任何违犯法规的标记已被消除;应受刑罚、处罚或惩罚的。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刑事质证规则的相关知识。
刑事质证规则
  •   庭审质证是刑事诉讼直接、言词原则和辩论原则的直接体现,也是实行“集中审理”主义的必然要求。  在国外,质证作为一种基本诉讼活动方式早已是不言而喻的了,质证的法律要求也已具体细化为传闻证据规则、反对诱导性询问规则、意见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质证活动已被提升为庭审原则或诉讼制度,被包含在直接审理主义和辩论主义之中。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公开出示并经公开质证才能予以采纳,这表明我国已在刑事诉讼立法上确定了质证是刑事庭审的必经程序。但从当前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践来看,公诉人提出的证据一般较少受到激烈的盘询和质疑,而法庭上公诉人对辩护方所举证据也鲜有高质量的质询,质证程序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对刑事质证制度问题有加以讨论的必要。  一、刑事质证的概念目前我国法学界对刑事质证的概念尚未达成一致的看法,可谓众说纷纭。较早的法学词典对质证的定义是&ldqu...
  •   质证,在美国被称为 Cross Examination,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行政法官主持下, 对对方证人所作的盘问。行政诉讼质证,指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法官主持下,于证据交换或庭审中,对对方展示的证据进行辨认、质询 、说明、解释以确定 证据效力的活动。质证的价值,在于提高 证据的可采性,寻找可定案证据,为认证作准备,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法官的内心确信。  (一)[证据交换与展示规则]  (1)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 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21条)  (2)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37条)。  (3)当事人申请人民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
  •   核心内容:想要把握住一场诉讼的胜算,那么需要的就不单单是一些辩论的技巧,但多的是对于证词的一些把握,那么律师可能会如何质证被告人提出的庭审呢?法律快车小编与您详细探讨。

      庭审质证中,被告人的供词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始终供认不讳,庭审时供词与侦查起诉阶段供词相一致,且有其他证据材料相互印证;

      二是只有其它旁证材料证明被告人有罪,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

      三是在侦查及起诉阶段供词变化较大,其它旁证材料也难以确证。

      针对上述三种情况,辩护人在庭审质证时应采取不同的方法。

      在第一种情况下,控方指控属实,辩护人应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履行辩护职责,不能为了质证而质证,故意发问以求庭审时控辩双方在举证、质证方式上的表面平衡;

      在第二、第三种情况下,辩护人则应不失时机地充分利用庭审发问及质证技巧以达到去伪存真之目的。在被告人自始至终拒绝交代起诉...

  •   核心内容:刑事的诉讼法中,设置了一个回避的制度,这一项制度就是更有公平彰显的意义,进一部避免发生关于一些在审判中不公平的出现。下文将会结合相关的一些法条进行分析,刑事回避制度的举证责任如何呢?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到您。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回避制度,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就具体办案人员向公安、法院、检察院提出刑事回避申请的事例和情形也很多。但针对回避事由,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举证责任的归属。

      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举证责任,不同于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也不同于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承担的举证责任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完全举证责任。回避制度是在诉讼过程中单就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存在某种特定事由,是否参与案件办理、审查活动的规定,由于提出回避的主体不同、情形不同、回避方式不同,从而存在举证责任不同划分的问题。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   核心内容:公开审判是我国刑事审判必须坚持的原则,那么公开审判有没有例外情形?对公开审判有什么要求?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公开审判的概念

      1、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公开审判不仅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而且向公民公开,向社会公开。

      2、公开审判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刑诉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二、公开审判原则的例外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

  • 刑事自诉人是否必须开庭要看有没有代理人。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则就必须到庭。没有代理人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 刑事一审的庭审程序为:1、宣布开庭阶段。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等。2、法庭调查阶段。3、法庭辩论阶段。4、被告人做最后陈述。5、评议、宣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
  • 刑事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20日,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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