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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审查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18 09:08:30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刑事证据审查部门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刑事证据审查部门
  • 《刑事诉讼法》第三章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章详细规定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和要求,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对已侦查终结的案件的全面审查,包括受理条件的审查和公诉条件亦即刑事证据的审查。本文侧重于审查起诉阶段对刑事证据的审查作一粗浅探讨。 一、关于刑事证据审查的正确理念 起诉阶段的证据审查,主要是根据提起公诉的条件,对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据的证明力作出审查和评判。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真实性和证明 力的判定,往往受司法人员理论水平、知识能力和固有观念的影响,因而常常会发生在同样的证据面前产生不同的认识和认定。因此,笔者认为,至关重要的是执法 者必须树立正确的理念,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多元平衡的观念。我们知道任何一项司法制度都是为了平衡社会多种利益和价值观念的关系,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 就是要兼顾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那么刑事证据应该怎么审查呢?刑事证据的审查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证据的审查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证据审查方法:

      1、个别审查,主要指甄别法。用于对收集的证据逐一地进行单个审查和鉴别,是审查、判断证据最常用的方法,也往往是最先使用的方法,可以对证据进行初次净化和筛选。运用此方法,要求依据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和常识去辨别证据的真伪,判断其是否具有证明力。

      2、综合审查。审查、判断证据不能孤立地看待各个证据,应综合审查、判断全案证据材料。一方面,对不同种类的证据,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矛盾;另一方面,还应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不但证据与证据之间,而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要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3、辨认。即对某一事物不...

  •   核心内容: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在刑事案件中的证据的合法性审查需要遵循怎样的程序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刑事诉讼法》第四 十三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确立了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就不能作为指控犯罪、定罪处刑的根据。因此,审查 证据的合法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1、对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的程序审查。第一、是否是在完备的法律手续条件下搜集的。第二,如需专门的科学技术鉴定方能确认其效力的物证、书证,还必须审查是否经法律规定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或鉴定机关进行鉴定。

      2、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言词证据进行程序审查。必须注意获取证据过程中,证人、被害人是否受到他人的威胁或其它不良因素影响,犯罪嫌疑人有无被刑讯逼供等情形,以及...

  •   对于任何刑事案件,都是需要证据才能判决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没有刑事证据,那么就只能释放犯罪嫌疑人。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关于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证据如何使用?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1、书证

      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发生联系并证明案件情况的;其记载的思想和反映的内容能够为办案人员认识,至于以什么方式来记载在所不问。

      二、物证

      1、物证以自身的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物理、化学、生物属性来证明待证事实,包括一切物质形态。笔迹是物证而不是书证。因为笔迹是物质痕迹,是以书写特征而不是以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2、物证和书证的区别

      物证则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与案件待证事项发生联系并证明案件情况的。如果一个物质载体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这在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三、4种言词证据

      ...

  •   一个案件是如何发生的以及为什么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这个都是需要一定证据进行证明的,刑事证据与民事证据是有所不同的,那么什么是刑事证据呢?相关的理论又是如何对其进行分类的呢?相信大家对于这些一定会有所好奇,这篇文章就很好地为大家解答了,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分类。

      一、刑事证据的概念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刑事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

  •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包括(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那么如何进行刑事证据的收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证据的收集。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的收集?

      刑事证据的收集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它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世界上的一切事物...

  •     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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