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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09:13:18 0人浏览

导读: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处理,不会判刑。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那么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的人所作的处理,不会判刑。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新闻回放:在长春打工的山东小伙韩x东,10月15日晚被车撞伤,肇事司机逃逸。之前,他一直打工为哥哥韩x庆赚学费,补贴家用。好心人在4天时间里,为兄弟俩捐款3万多元,韩x东现已出院养伤。

      本报讯 (记者 田贝尼) 警方经过全力排查,在10月29日找到了肇事司机高某。目前,高某被治安拘留。

      “对方表示会积极处理此事。我们全家商量后决定,不想因为这件事情再去破坏一个家庭,就不再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了。”韩x庆昨日表示,希望对方能够吸取这次教训,以后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出现。

      肇事司机高某的母亲和妻子与韩x东取得了联系,表示会尽全力为其治病,治疗赔付事宜,还在进一步商讨中。

      据了解,40岁的高某当时驾驶一辆马自达6肇事后逃逸。警方依据伤者的意愿,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 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医疗事故本身是一种过失行为,一般是给予相关医护人员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责任。但在某些时候是会追究医护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本...

  • 造成他人轻微伤的,一般会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伤害他人致人轻微伤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案情回放]

      2002年3月,仁寿县的刘水松殴打张中致轻伤,公安局拘留了刘水松,随后,公安局向检察院提请对刘批准逮捕,检察院以刘的犯罪情节轻微,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遂释放了刘,但未变更强制措施或撤销案件。张中以检察机关不批捕为依据提起自诉,请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刘水松刑事责任。法院受理该自诉案件。2004年3月17日,经法院说服,张中以公安机关已立案,尚未侦查终结,未撤销案件申请,撤回起诉。

      [律师说法]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勇:从现代司法理念来看,在定罪判决之前,减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是刑事司法改革的潮流,有些西方国家,在审判之前对犯罪嫌疑人不实行羁押高达90%以上。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如果恰当适用不逮捕,对防止超期羁押,保护人权是有现实意义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 吉列公司告大昌刀片厂商标侵权案审结,被告刑事民事双责共担

    本报记者 张伟湘

    商标侵权人在承担刑事责任后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吉列公司状告某刀片厂厂长邱某跨国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而案件受理费原告只需承担1/5。

    判决显示,在商标侵权案中,即使法院已对侵权人作出刑事处罚,只要被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侵权人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现场查获假冒刀片300多万片

    据原告吉列公司诉称:2002年2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技监局接原告举报后,在其辖区内吴县市用直大昌刀片厂现场查获假冒原告注册商标“NACET”刀片324万片,这是大昌厂及被告大昌厂厂长邱某第六次因假冒原告产品被查获并被处罚。2003年4月18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大昌厂”的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被告就上述行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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