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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的刑事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8 16:17:37 0人浏览

导读:

被害人有以下权利: 1、在侦查阶段,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向检察人员反映对案件的意见;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向上级检察院提出复查; 3、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之日,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4、有权申请法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回避; 5、有权参加法庭审判,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问;对法庭上出示或宣读的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可以发表意见; 6、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申请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7、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8、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被害人的刑事权利
  • 任留存

      [内容摘要] 2003年国家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列入了国家的十一的计划,由陈光中教授负责主持,两年来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诸多建议,比如律师的在场权、限制超期羁押、讯问时的录音录像等,然而涉及被害人权利保障方面的,却再一次被人们所忽视。笔者从刑事被害人的定义出发,探究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被忽视的原因,并提出了几点解决措施,以求能抛砖引玉,引起我国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的重视。

      [关键词] 刑事被害人 精神赔偿 国家补偿 法律援助 社会保障

      一、引言

      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对人权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视。自门德尔松创立被害人学后,对被害人问题的研究也给予了专门的重视。日本于1980年颁布了《犯罪被害人等抚恤金付给法》,美国国会也颁布了《被害人和证人保护法》、《被害人权利法案》等法律[1]。有的国家还成立了被害人赔偿基金会、援助被害人协会等团体。1973年9月,因门德尔松的倡导,在以色...

  •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均重视保护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与此相反,刑事诉讼被害人的当事人权利却长期被忽略。这种状况直到二十世纪中叶犯罪被害入学的兴起,才得到改变,各国逐渐重视保护被害人的权利。我国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顺应国际潮流,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有了很大发展。尽管如此,但还存在许多不足,被害人的权利从根本上说还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法律的规定与现实的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

    被害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被害人泛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狭义的被害人专指公诉案件中的刑事被害人。本文仅就公诉案件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的缺失

    1、没有赋予刑事被害人上诉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上诉的权利;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仅对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有上诉的权利;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参与人诸多诉讼权利,实现刑事诉讼法的公正性,要求确保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也就是说,只有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尤其是被告人、被害人的权利得到了保障,才能体现刑事诉讼法的公正性。现谈谈对被告人和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几点看法。

    一、转变执法观念,贯彻“疑罪从无”原则。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一直偏重于惩罚犯罪的价值取向,而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重视不够,很多执法人员的思想方法和思维习惯并没有跟随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重打击、轻保护和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长期盛行。然而,人类社会向文明进步的表现之一是对人权的尊重,不仅是对社会中守法公民之权利的尊重,而且包括对那些违法或者可能违法的人的权利的尊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坏人”权利的尊重比对“好人”权利的尊...

  • 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其诉讼地位,在自诉案件中是自诉人,处于当事人中的原告地位。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地位不是当事人,但又不同于证人,他享有比证人更多的诉讼权利。例如,《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免予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将免予起诉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有不服,可在收到免予起诉书后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102条)。在法庭审理的辩论中,被害人可在公诉人发言之后接着发言(118条)。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此外,被害人如果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   刑事案件被害人一般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者所发生的内容进行阐述,那么在刑事案件当中,被害人如何陈述自己的事件和相关内容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案被害人怎么陈述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刑事案被害人怎么陈述

      被害人陈述的内容包括: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如指控某甲犯强奸罪或提供强奸过程中的许多犯罪线索;

      (2)关于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后果等方面的陈述;有的被害人虽然不认识或不知晓犯罪嫌疑人,但他们能提供有关情况,有助于侦破案件。

      但是,被害人往往因犯罪发生时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等影响或自身认识能力有限,使认识、记忆、表达案情发生误差,还往往因受犯罪侵害时,精神高度紧张、恐惧、发生错觉甚至幻觉或受害后精神受到强烈刺激,记忆混乱也会使陈述失真。被害人由于痛恨犯罪分子,容易产生要求对犯罪分子从纵从重严惩犯罪分子的过激情绪,或...

  •   虽然社会的治安很好,但是免不了会发生一些刑事案件,受害人在案件中会受到一些损害,针对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公诉也可以自诉,在刑事案件中应尊重被害人的权利,那么刑事案件被害人都可以做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都可以做什么

      可以了解案件情况,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一)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的权利:

      自诉案件,即被害人依法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自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提起自诉的案件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2)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重婚、遗弃、妨害通信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属于刑法分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

  •   很多人都分不清楚被害人与受害人,那么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解答被害人与受害人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

      受害人,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被害人与受害人的区别:一般来说,被害人指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受害人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被害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且只能是自然人。证人必须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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