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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需要退还彩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1:25:16 0人浏览

导读: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那么什么情况需要退还彩礼?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什么情况需要退还彩礼
  • 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结婚生孩子彩礼要返还。因为双方并未结婚即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在约定婚姻的时候,婚姻又没有维持下去或者未缔结,男方就会疑惑自己的彩礼。那么,什么情况需要返还彩礼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生活困难”的认定:

      根据《解释一》是指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解释二》“生活困难”的解释,应当与《解释一》相一致,同样应为绝对的生活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的财产受到损...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办完婚宴就分手退男方彩礼吗?”有些情侣在外人看来无比般配,但真实感情如何,也只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其中不乏直到订了婚,甚至领了结婚证才幡然醒悟,一辈子太长,想想还是别委屈自己。我国大部分地区婚姻习俗,在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而女方嫁到男方家里时,要准备一些嫁妆作为回礼。那如果在婚宴过后男方给付了彩礼,其中一方反悔,女方需不需要将彩礼退回呢?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前提就是没有领取结婚证,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形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
  • 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项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并且还应当有由当事人提出按照习俗返还已经给付的彩礼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
  •   哪些情形可以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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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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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不应当返还的情形如下:

    1、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如果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的性质,则不返还的请求可以被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有些情侣在外人看来无比般配,但真实感情如何,也只能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其中不乏直到订了婚,甚至领了结婚证才幡然醒悟,一辈子太长,想想还是别委屈自己。我国大部分地区婚姻习俗,在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而女方嫁到男方家里时,也要准备一些嫁妆作为回礼。那如果在婚宴过后男方给付了彩礼,其中一方反悔,女方需不需要将彩礼退回呢?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
  •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男女结婚的时候,男方家庭有向女方家庭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那么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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