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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行政行为是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4:06:31 0人浏览

导读: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部行政行为是指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什么
  • 行政滥用职权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我国立法未作明确界定,理论上的争论也较大。笔者认为,行政滥用职权是指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之内做出的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而使之显失公正的自由裁量行为。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违背法定宗旨。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或虽无恶意,但因疏忽、过于自信等导致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结果。具体包括:(1)行政主体出于私人利益或所属小集团的利益而使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2)行政主体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或者没有考虑相关的因素而导致了与法定目的不一致。(3)行政主体的目的虽是为了公共利益,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项权力的目的。如市政府为了改进街道和交通有权强制征购土地,但如利用强制征购土地的权力以达到取得土地增...
  •   要式行政行为指的是什么?简单来说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刑式。法律快车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

      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通俗的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要一种方式或形式后才能实行。

      二、要式行政行为的特征

      “式”虽然在客观上是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联系。因为行政行为在实践中具有复杂多变性,而且极具时效性,这就决定了法律不应该也不可能对其进行过多的形式上的限制。但现代法的公平、公正以及保护...

  • 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是具有拘束力的,例如行政行为确定力,行政行为确定力是什么意思?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行为确定力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确定力是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的法律效力。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所作的意思表示,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必须遵从。在未被撤销或。废除之前假定其是合法有效的行为。表现:

      (1)对公民的确定力。行政行为所包含的内容,未经有关机关通过法定程序的准许,公民不得更改。

      (2)对行政机关的确定力。

      行政行为内容一经确定,除非有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再任意变更其内容。行政行为内容依法变更限于下列情况:

      (1)在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的法定期间内,相对人可以向行为机关或行为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异议,要求审査和撤销。

      (2)...

  • 行政滥用职权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我国立法未作明确界定,理论上的争论也较大。笔者认为,行政滥用职权是指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之内做出的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而使之显失公正的自由裁量行为。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违背法定宗旨。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或虽无恶意,但因疏忽、过于自信等导致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结果。具体包括:(1)行政主体出于私人利益或所属小集团的利益而使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2)行政主体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或者没有考虑相关的因素而导致了与法定目的不一致。(3)行政主体的目的虽是为了公共利益,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项权力的目的。如市政府为了改进街道和交通有权强制征购土地,但如利用强制征购土地的权力以达到取得土地增...
  •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非行政许可比照列入。具体许可、非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

  •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一)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因为行政行为的生效以其成立为前提,行 政行为尚未成立,效力的开始便无从谈起。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 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这是构成行政行为 的主体要件。(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 ,并有追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主观方面的要件。(3)行为主体在客 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职责的行为。即有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客观行为。这是 行政行为成立的客观方面的要件。(4)行为的功能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 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所谓生效规则,就是指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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