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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6:08:25 0人浏览

导读:

唯一住房也会可以查封,但是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唯一住房能强制执行吗
  • 唯一住房也会可以查封,但是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浅论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执行[ 李连军 ]/ 浅论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执行一、“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执行”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基于被执行人的生存权高于债权人的债权这一权利顺序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采取处分性措施。但根据这一财产豁免原则,并不能得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不得执行”这一伪命题。对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的执行,主要法律规定有,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二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
  • 满足条件的唯一住房能执行。唯一住房并不代表就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但客观来讲在现实操作中,执行房子时特别是强制腾退,是有一定难度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
  •   两人离婚的时候双方只有一套房产,但其中一方有在外边欠下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势必要对这些债务进行分割,债权人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如果不能达到效果就会去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离婚就一套房子能强制执行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离婚就一套房子能强制执行吗

      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又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 唯一住房可以执行的条件是:法院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名下有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执行。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历史发展 在古代社会,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时,多用自己的力量予以保护,称自力救济。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稳定社会秩序,开始运用国家权力,保护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的个人权益,这就是所谓的公力救济。公力救济以后逐渐发展为强制执行。各国立法都有对于强制执行的规定。关于执行机关,各国情况亦不相同,有的国家有独立的执行机关,与法院分开,独立执行职务。有的国家没有独立的执行...

  • 财产保全的房子不能买卖。被保全的房产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产,应在申请人主动解除保全或保全到期后进行买卖。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如果行政机关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需要先催告当事人履行;如果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后的十日内仍不履行的,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需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证权;

      2、 裁判书复印件;

      3、 裁定书原件;

      4、 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5、 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法院经办人执行公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拍卖成立确认书;

      8、 法院拍卖委托书复印件;

      9、 拍卖广告;

      10、 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时除以上材料外,另提供上市交易准入证、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 当事人凭以上材料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买卖契约申请审批书;

      2、 当事人及法院经办人持填写后的买卖契约、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现场勘查评估时当事人须到场)

      3、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 当事人交纳契税及手续费。

      5、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收费标准: 房 屋 用 途 交 易 服 务 费 契 税 评 估 费 土 地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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