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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32:49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一些公司名称的变更,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手续,提前准备变更公司名称所需的材料和证件,这样才能够保证公司名称变更的顺利进行,那么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   现代经济市场的竞争愈演愈烈,激烈的竞争下有些企业选择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来调整公司资产和结构以谋求发展,有些企业则选择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或名称的方式应对竞争寻求更好的发展,而不管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到相应的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那么今天就来聊聊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什么资料,流程又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

      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

  • 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是:核准公司新名称、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银行信息。所需资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变更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的资料有: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变更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等资料。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怀向阳。

      公司名称的变更申报需交纳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即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变更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变更注册地址,外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外资变更注册地址,企业变更注册地址

    1、投资者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向外经贸局提出申请);(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3、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5、验资报告;

    6、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7、办公或生产场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8、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9、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说明:

    1、中方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2、如涉及生产场所变更时须提供,需要提供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书;

    3、属于注册地址名称变更,须提供路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关于变更路名、门牌号的通知书。

    需要原件材料,如果超过一页,文件签署人应在每一页上加签。

    变更注册地址,外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址,外资变更注册地址,企业变更注册地址

  •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适用本规范;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了该企业按有关规定提交的全部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后,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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